圖文無關
因不滿同學上課吵鬧打擾自己學習,16歲少年周某將購買的毒藥放在教室內的公共飲水機內,所幸無人員傷亡。近日,榮昌法院審理了一起犯投放危險物質案,判處被告周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周某因同學上課時講話等行為影響其學習而不滿,欲通過在教室內的公共飲水機內投放毒藥的方式使他人中毒。
2016年4月24日下午,周某從其外公家中攜帶一支“毒死蜱”農藥來到學校,將該農藥放到其上課的402教室的課桌裏。
4月26日早上7時許,周某將農藥投放到教室的公共飲水機內。當日上午,學生唐某在該飲水機接水時發現所接的水呈乳白色,並伴有刺激性氣味,懷疑有毒,遂報告了班長和老師,隨後學生將飲水機搬至教師辦公室。
評論: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