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據網路
上漲的學費怎麼花,家長學生應有更多知情權
剛剛參加完高考的廣東考生小釧打算報考廣州體育學院,聽聞學費上漲後有些擔心會給家裏增加負擔,但她也表述,如果校方能將上漲的學費用於學生,上漲也合理。
江西考生小駱則希望,學費調整後學校可以完善校內基礎設施,多給學生一些便利與舒適。
採訪中,還有不少家長認為,讓高校經費滿足高校辦學需要不能僅靠提升學費,還可以通過加強産學研合作、發動校友力量捐款等措施獲取更多橫向經費。
涂先生是江西某大學學生的家長,他認為大學學費可以稍微上調,但必須以財務透明與監管公開為前提。
家長對漲價的疑慮與我國高校財務公開不夠透明有直接關係。
早在1999年,教育部就發佈了《全國教育工會關於推進校務公開工作的意見》,2010年又頒布了《高等學校資訊公開辦法》。其中規定,學校財務、資産與財務管理制度,學校經費來源、年度經費預算決算方案,財政性資金、受捐贈財産的使用與管理情況等財務資訊都需公開,但近些年我國高校的財務公開卻一直不盡人意。
中國政法大學教育法中心2011年發佈的《2010~2011年度高校資訊公開觀察報告》稱,教育部“211工程”中的112所大學,沒有一所向社會主動公開學校經費來源和年度經費預算決算方案,也沒有一所高校公佈學校財政資金的具體使用情況。
記者從教育部官方網站中查詢了多家高校2014~2015學年資訊公開報告發現,大部分高校的資訊公開報告中財務資訊較少,有些高校甚至僅用一句話帶過。另有部分高校將校務公開與資訊公開混淆,公開報告中大部分內容為該校校務內容,並不涉及財務資訊等內容。
多年來,對高校資訊公開透明化的呼籲不絕於耳,但效果甚微。在此次多省份出臺的學費調整方案中,要求高校公開經費使用明晰賬目也被列入其中。
廣東省發改委明確要求,上調學費後增加的收入,不能用於償還學校歷史債務,高校需公開使用明細賬目。同時壓縮“三公”經費,確保學費增加收入用於學生培養。
6月,湖北省決定在高校全面實行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制度,要求全省高校對在校學生收取的所有費用均納入收費目錄清單,註明收費項目、標準、依據、執行時間、舉報電話等內容,並通過校園網設立專欄提前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30天。該制度同時明確,未列入清單或未落實提前公示要求的收費,學生有權予以拒付,並向價格、教育主管部門舉報投訴。
廣東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認為,不斷推進大學財務公開是優化漲價機制的好方法,學校真正做到財務公開不僅能夠明晰資金的流出,同時也能夠讓民眾了解學校更多的資金來源還是來自於政府。
吳宏超認為,調整高校學費,應該建立辦學成本隨辦學品質提高而增長的機制。他説,不少人聽聞高校漲學費都有些恐慌,如果能建立一個合理的增長機制,並讓這個機制常態化,讓家長和學生對人才培養成本有知情權和參與權,讓制定的流程更加公開,就會消除人們的疑慮,也會讓社會更加支援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