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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施行的部分新規
●每戶居民限養一隻犬
《青島市養犬管理條例》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居民及單位飼養犬只需要繳納管理服務費。本市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和其他區(市)建成區的養犬以及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此外,養犬管理服務費如何收取、收取標準需報省財政、物價部門審批後,按照相關部門規定執行。
《條例》明確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獨居居住住所的居民,可以養犬,居民不得飼養烈性犬。
居民養犬的,每戶限養一隻,本條例施行前已依法辦理犬只免疫登記的,不受此數量限制。經營活動涉及公共安全的單位,可以根據需要飼養護衛犬,其他單位不得養犬。養犬應當繳納管理服務費,養犬管理服務費的收取按省有關部門批准後規定執行。養犬不得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佔用公共樓道等共有區域。
●超市免費提供塑膠袋將受罰
《山東省迴圈經濟條例》從10月1日開始實施,其中規定禁止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對産品進行過度包裝,禁止生産不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標準的塑膠袋。
超市、商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倡導使用綠色環保購物袋。餐飲、娛樂、賓館等服務性企業,應當鼓勵和引導消費者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違反《條例》規定,超市、商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免費提供塑膠袋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市場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記者 于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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