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記者喻雯
劃撥土地沒有使用年限一説
為了孩子上學,山東濟南市民袁先生最近一直在燕山、甸柳附近看學區房,這兩天有關溫州土地證到期續費的報道讓他很是擔憂:這裡的房子多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建的,有的已經存在30多年,即便按照70年産權算,他還完30年貸款後,豈不是又得花錢?
袁先生不是個例。齊魯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省城多家大型連鎖仲介的法律顧問高強説,這兩天找他諮詢的購房者不在少數,從他掌握的情況來看,濟南二手房市場上有超過50%是單位的房改房,這些房子中又有90%以上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房子。“我見過上世紀70年代末的房改房,到現在已經有近40年的房齡。”高強説,濟南大規模房改是從1996年前後開始的,像一些單位宿舍基本都是這類房子。
對此,濟南市國土資源局有關人士説,濟南絕大多數房改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用地,在濟南實施不動産登記之前,大多數的房改房沒有實現“房地合一”,相當一部分是只有房産證;即便辦了土地證,土地性質標注的也是“劃撥”。“這類土地不存在土地使用年限一説,‘終止日期’一欄沒有任何標注,全部是空白。目前來看,即便是房齡已經很長,但對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沒有什麼影響。”
房改房交易要交1%出讓金
今年1月,濟南實施不動産登記後,房地合一,房子交易後統一辦理不動産登記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劃撥土地上的建築未經審批不得轉讓,因此正常情況下房改房進行轉讓交易,需要先變更土地屬性,將土地屬性從劃撥變更為出讓。這會影響房産交易嗎?
“這是之前的老房産證時代遺留的問題,即便是沒有轉換土地性質,也不影響産權和正常交易。”上述國土資源局人士説。不過隨著不動産統一登記實施,如果土地性質是劃撥用地,需要繳納房屋成交價格的1%作為土地出讓金,把土地性質由劃撥轉為出讓,時間是70年。
交易后土地使用年限是以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時間為準嗎?對此,該人士説,目前來看,有關土地年限的計算還沒有明確的標準。不動産登記後,他們會把房改的時間、房屋建成的時間、土地出讓金的繳存時間都登記下來,未來如何準確計算土地使用年限,國家、各省市都會再研究,這不是濟南一個城市的問題。
不過,目前房改房的土地認證本身就是個難題,由於上世紀90年代的種種歷史遺留問題,很多房子沒有土地證或是手續不全,就直接辦理了房産證並且實現交易。“像這種分散登記引發的問題讓我們很棘手,我們正在圍繞不動産統一登記進行資訊化建設,研究相關政策。”上述人士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