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20條新政促就業創業 6類服務業可申領獎補

2016-07-07 13:52:30 來源:齊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昨日,青島市人社局、市財政局下發《關於加快落實就業創業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出臺20條新政,進一步擴大就業創業政策的適用範圍,明確政策申領條件,簡化申領材料和經辦程式,確保各項政策發揮積極效應。

  讓資訊多跑腿百姓多方便

  為了適應網際網路+時代的特點,儘量讓資訊多跑腿兒,讓老百姓少跑腿兒享方便,《通知》要求,在辦理各項就業創業政策業務中,能通過市政府資訊共用平臺或市公共就業一體化資訊系統獲取的資訊,不再需要申請單位、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特殊情況除外),包括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就業創業證》、工商營業執照(或有效資質證明)、稅務登記證、“低保”證明等。同時,依託市公共就業一體化資訊系統和“青島就業網”,加快推進就業、創業、失業業務經辦實行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網上反饋,對業務辦理進度和辦理結果網上實時查詢,實現全過程線上審核、一次性線下辦結。

  除了與廣大創業者息息相關的這些變化外,《通知》還對正常經營概念進行了界定,明確了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等概念,對公共服務平臺獎補進行了説明。在資金的具體撥付和監管方面,也對具體發放部門,進行了各種規範。

  加快落實就業創業政策新規

  市人社局、市財政局發佈《關於加快落實就業創業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出臺20條新規加快落實城鄉一體就業創業政策。

  一次性創業補貼

  申領創業補貼的創業者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同一個創業實體或同一個創業者只能申領一次創業補貼。創業者終止創業或停止繳納社保費的,應按比例退回一次性創業補貼

  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

  申領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的創業實體,不含個體工商戶。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以及社會化服務組織的創業者符合條件的可申領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

  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申領條件,將原規定繳納社保費滿12個月調整為滿4個月

  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未進行工商登記註冊的網路商戶從業人員,進行靈活就業登記的,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其中,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申領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家庭服務業吸納就業補貼

  符合6類業態的家庭服務機構可申領家庭服務業吸納就業補貼和家庭服務業穩定就業崗位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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