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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痛經假,山東還有那些“女性福利假”?
除“痛經假”外,山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辦法中還有這些女性專享假期你需要了解。
“妊娠假”:即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從事夜班和加班勞動,每天給予工間休息1小時,算作勞動時間。上班確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休産前假60天,休假期間,其工資不低於基本工資的80%。
“流産假”: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産的,應根據醫療機構的意見,給予15至30天産假;懷孕4個月以上(含4個月)流産的,給予42天産假。
“哺乳假”:女職工上班確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休半年以內哺乳假。休假期間,其工資不低於基本工資的80%。
網友觀點:
“經期假”可能會加劇性別歧視
一些網友擔心,現代社會競爭激烈,女性就業時容易遭遇性別歧視,如果實施“痛經假”,在同酬的情況下,男女卻不能同工,用人單位會認為提高了用人成本,無形中增加了女性的就業障礙,可能會造成一種新的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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