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辦法》有何亮點和突破?
劉波:該辦法的最大亮點在於“雙隨機”抽查全過程的公開、公平和透明,全程留痕,責任可追溯。
按照國務院、省統一部署,要求2016年底隨機抽查事項要達到本部門監管執法事項的70%以上、其他行政執法事項的50%以上,2017年底前實現全覆蓋。我們這個《辦法》,一是在抽查事項上,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所有監管執法事項100%納入了“雙隨機”抽查;二是在時間上提速,將於今年9月1日起全面實施;三是在方式方法上,將以現在抽查市場主體公示資訊為主,拓展為涉及所有工商法律法規“一籃子”內容的綜合性檢查,提升了抽查的影響力和震懾力。以上三點可歸結為《辦法》的突破之處,應該説走在了全省工商系統和市直部門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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