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挖陶土,分錢不均打群架
共計獲利10萬餘元,涉案人員均被判刑
陶土又名“膨潤土”,係礦産資源。不到半年的時間,家住寒亭區的陳某夥同張某、郝某、豐某等人,在未取得採礦許可證的情況下,先後10次合謀到寒亭區朱裏街道河灘社區大楊家村東一公里的陶土坑非法開採陶土,共計獲利10萬餘元。1月26日,記者從寒亭區人民法院獲悉,涉案人員已被判刑。
為還欠款
謀劃偷挖陶土
2008年秋天的一天中午,郝某來到朋友張某的膨潤土廠。由於之前做生意郝某各欠了張某和另一個朋友豐某近2萬元錢,這次來,郝某表示他家位於寒亭區朱裏街道大楊莊村的地裏有個陶土坑,他願以陶土坑作為抵押,以張某、豐某的欠款當股份入股,在陶土坑挖陶土賺錢後還兩人的欠款。三人約定:共用陶土坑的所有權,賣陶土賺得的錢三人平分,個人不能私下聯繫向外賣陶土。起初三人合作很順利,但後來在分錢問題上産生了矛盾,豐某、張某對郝某不滿。
為了保住這條財路,郝某找到雙方共同的朋友陳某,希望陳某能出面幫忙協調三人的關係,並答應陳某處理好關係後,也允許他入股挖陶土。經陳某的努力協調,三人冰釋前嫌。之後,四個人合夥挖陶土,由陳某和郝某出面組織挖土、賣土,豐某負責記賬,張某則隱在幕後拿乾股,賣陶土的錢四人平分。
2013年9月至2014年2月期間,四人先後10次到寒亭區朱裏街道河灘社區大楊家村東的陶土坑非法開採陶土。由於陶土是礦産資源,四人沒有採礦許可證,每次都是零時到4時進行偷挖。偷挖來的陶土以450元一車的價格賣給高新區一家膨潤土廠,四人共計獲利10余萬元。
分錢不均
兩幫人打群架
在四人合夥偷挖陶土時,經常會有公安或國土資源部門來巡查,偷挖行為多次暫停。為此,陳某便懷疑是郝某對分錢不滿打的舉報電話,陳某同張某、豐某二人商量後便決定疏遠郝某,企圖將郝某踢出“偷挖團隊”。郝某看出三人的用意後非常生氣,覺得自己拿錢少,還被排擠,為了發泄心中的怒火,郝某托關係從濰坊城區找了兩車人準備收拾陳某。
人脈廣泛的陳某很快得知了這個消息,也召集了平時關係好的幾個弟兄,準備給郝某點兒顏色看。陳某一夥五個人帶著棍棒來到陶土坑時,正好郝某找的人也坐著兩輛車由西向東駛來。郝某雖然人多,但本意是想嚇唬下陳某,並不想惹出事端,看到陳某等五人都帶著棍棒氣勢洶洶地走來,郝某也有些慌了。陳某幾人攔下郝某女婿于某開的本田越野車,用棍棒朝車玻璃一頓猛敲,緊接著陳某從地上撿起一塊石頭,朝車身砸了過去。郝某見勢不妙,便趕忙驅車離開。陳某見郝某驅車逃走也沒去追,而是繼續打砸本田越野車並吆喝于某下車,于某躲在車裏沒有説話,悶頭挂擋踩油門往前開,陳某幾人慌忙躲開,于某趁機溜走。
事後,經朋友調解,此事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