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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地已經完成了徵求意見的階段,雖然對戶籍、車輛的要求引發很多爭議,但業界普遍預計正式細則與徵求意見稿空難發生較大調整。
今起各地網約車細則將陸續發佈 網約車進入調整期
按照各地網約車細則徵求意見稿的內容,細則將於11月1日實施。但目前,多地網約車細則正式版還未發佈,可以預見,今天起將會陸續發佈。
截至10月31日,杭州已經正式印發了《杭州市網路預約出租汽車和私人小客車合乘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相比于徵求意見稿,《實施細則》增加了“或在本市取得《浙江省臨時居住證》12個月以上”;車輛準入條件方面,有關新能源汽車種類進行明確,並將“燃油車”改為“非新能源汽車”,防止新能源車與燃油車二分法可能存在疏漏。
修訂的條款還包括:要求平臺為乘客購買承運人責任險,承擔先行賠付責任,相關保險方案提前公佈並報備;按乘客需要,提供電子或紙質的出租汽車發票等內容。
杭州的網約車細則設置了4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滿後,各相關部門將開展聯合檢查,嚴肅查處無證、違法經營行為。11月1日起,市交通運管部門將開始受理網約車平臺公司的許可申請,接受私人小客車資訊服務平臺的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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