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韜
另外,吳律師還表示,南韓SM公司意圖通過法律手段來製造糾紛,以此損害黃子韜聲譽,阻擾其演藝事業發展。訴及黃子韜目前在中國的合作夥伴,此種做法完全是濫用訴權,擾亂中國演藝市場的行為,此番法院駁回SM起訴的裁定也于法有據。
黃子韜
黃子韜法律顧問答新浪娛樂問:
新浪娛樂:什麼是SM所稱的“專屬經紀權”?
吳律師:專屬經紀權實際是南韓SM公司一直主張的,他們認為黃子韜自己的演藝活動必須通過SM,若沒有通過SM同意則屬於侵犯了他們的專屬經紀權。例如,他們主張黃子韜在中國發行唱片,參演電影電視劇等均侵犯了他們的專屬經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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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娛樂:為何SM的起訴沒有法律依據?SM起訴的目標是什麼?
吳律師:黃子韜在中國開展演藝事業,是基於他本身帶有人身屬性的權利,如姓名權,肖像權包括自身才藝的展示權。這種權利應該是藝人本身固有權利,不存在被他人專屬的概念,此次法院裁定也印證這一點。法院全面駁回了SM的訴訟請求,認為黃子韜侵犯了他們專屬經紀權的訴訟請求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我們推斷SM的目的無非是想通過訴訟限制黃子韜在中國的演藝發展,損害其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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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娛樂:現在黃子韜和SM之間的糾紛是否已經全部解決?
吳律師:黃子韜與SM間的糾紛一定程度上是SM自己製造的,所以是否完全解決也需要看SM的態度。
新浪娛樂:黃子韜方面上個月就收到法院裁定結果,為何一直沒有公佈?
吳律師:作為勝訴一方,我們認為沒有必要過分聲張,但是現在既然網友們如此關注,我們也想出面澄清一下,以防外界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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