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心的小編決定翻查往年記錄
終於都找到了同樣遭遇的2009年
當時的放假方案是延長一天
讓國慶長假由7天變為8天!
然而莫名其妙的少了一次3天連休
感覺身體被抽空般藍瘦香菇
原本只是單純想看看
2017的假期提前興奮下的現在看完後,感覺明年不會再愛了
告訴我不是一個人…
勞動法關於請假的規定還有哪些呢?1法定節假日
根據國務院《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2007年修訂)》規定,我國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共11天: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2帶薪年休假《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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