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12月20日印發《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科類代碼藝術文為“3”,藝術理為“7”
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分為藝術文、藝術理兩類。科類代碼藝術文為“3”,藝術理為“7”。
根據藝術類專業屬性不同,劃分為美術類、音樂類、書法類、舞蹈類、攝影類、播音主持類、文學編導類、影視戲劇表演類、服裝表演(模特)類共9個專業類別。考生報名時必須選擇專業類別,報名資訊確認後領取《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報名資訊確認單及專業測試報考證》(以下簡稱《報考證》)。
有關高校未經教育部批准的藝術類專業,不得編制招生來源計劃,不得組織專業考試。
美術類專業必須註明是使用山東省統考成績還是使用校考成績。非美術類專業必須註明是使用本校校考成績還是可使用其他院校校考成績。
同一專業既招收藝術文考生又招收藝術理考生,則需編制藝術文、藝術理兩個專業代號,且需在本校藝術類招生章程中明確説明此專業的錄取原則。
美術類專業考試 1月11日後可查詢統考成績
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省統考)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管理,市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承辦。目前,考試已經結束,閱卷工作已全面展開。山東藝術學院承擔造型基礎科目的評卷工作、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承擔色彩基礎科目的評卷工作。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照考生專業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排列,根據生源及招生計劃情況劃定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考試本、專科合格分數線。2017年1月11日後考生可通過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查詢成績。
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執行的普通高校、部屬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可在山東省統考的基礎上進行校考,也可使用山東省統考成績。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在山東省招生的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使用山東省統考成績,學校不再單獨組織校考(經教育部批准可以在省級統考基礎上組織高職(專科)專業校考的院校除外)。其他省屬本科院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原則上使用山東省統考成績,特殊原因需進行校考的,必須經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批准。
未達到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線的考生,沒有資格參加學校組織的美術類本科專業校考,即使報名參加了校考,山東省也不承認其校考成績。
省統考成績適用於認定省統考成績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績只能用於本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