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明確五大任務建設7大監測網路
董秀娟介紹説,方案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陸海統籌、天地一體、上下協同、資訊共用的全省生態環境監測網路”的工作目標,圍繞這一目標,山東省明確了5項主要任務:
一是全面設點,建設大氣、水、土壤、聲、輻射、污染源、生態狀況等7大監測網路。
二是全省聯網,構建生態環境監測大數據平臺,統一發佈生態環境監測資訊,實現生態環境監測資訊整合共用。
三是自動預警,加強環境品質監測預報預警,嚴密監控企業污染排放,提升生態環境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能力,科學引導環境管理與風險防範。
四是依法追責,建立生態環境監測與監管聯動機制,為考核問責提供技術支援。
五是深化改革,充分發揮社會化監測機構的作用,加強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健全生態環境監測管理制度與保障體系。
董秀娟介紹説,早在2014年,我省在全國率先建立基於環境空氣品質改善的生態補償機制,有效調動了地方政府的積極性、主動性,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起到了“四兩撥千斤”的作用。2015年開始,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工作部署,借鑒大氣生態補償的成功經驗,圍繞加強對自然保護區的管理和保護,省環保廳會同有關部門對國內相關領域的生態補償辦法進行了深入研究,對全省45處省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進行現場調研,針對當前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等方面的突出問題,研究制訂了《山東省省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生態補償辦法(試行)》。
“辦法的補償對象為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每年由省環保部門會同各有關單位對上一年度自然保護區管護工作組織績效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進行補償。由省級財政統籌年度預算安排生態補償資金總額度,每年的補償標準依據年度補償資金總額度和自然保護區評估結果及重要性系數確定。重要性系數綜合考慮自然保護區的生態服務價值、面積、自然保護區級別確定。自然保護區補償資金主要用於自然保護區的能力建設、巡護和監測、生態保護工程等方面。”董秀娟副廳長介紹説,目前,《山東省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建設工作方案》已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東省省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生態補償辦法(試行)》已由省環保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聯合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