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將建兒童收養資訊系統 打拐解救兒童可被領養

2016-09-08 10:01:45 來源:新華網 作者:陳瑋 責任編輯:宗韋民 字號:T|T
摘要】今後,辦理收養登記前,要對收養人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進行評估,評估工作由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

  收養評估工作由第三方機構承擔

  找到想要收養的孩子只是第一步。根據《暫行辦法》,收養人還要進行收養評估,包括收養能力評估、融合期調查和收養後回訪。其中,收養能力評估主要包括收養申請人個人和家庭基本狀況、收養動機目的和養育安排等。融合期調查是指在辦理收養登記前,對收養關係當事人融合情況進行評估。收養後回訪指收養登記後,對被收養人與收養人共同生活的情況進行評估。

  對於打拐解救的搜尋不到生父母的兒童,收養登記機關應當自收養人提交《收養申請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重新發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滿60日,打拐解救兒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未認領的,方可進行融合或辦理收養登記。

  收養評估工作由第三方評估機構承擔,省民政廳相關人士表示,有收養意願的家庭,在系統中選擇想要收養的兒童後,評估機構會對其是否具有撫養教育孩子的能力進行評估。

  該人士表示,“雖然是否接受融合期評估是自願的,但是融合期對於收養人和被收養人都是一個緩沖和保護。我們建議收養人自願選擇參加融合期調查評估,這樣收養家庭可以在辦理收養登記前就有機會更為深入地了解孩子的情況,從而確定自己是否適合收養該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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