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監總局曝10批次不合格食品

2016-09-07 09:28:49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宗韋民 字號:T|T
摘要】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糖果及可可製品、薯類及膨化食品、水果及其製品、茶葉及相關製品、糧食及糧食製品、飲料等6類食品460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450批次,不合格樣品10批次。

  泉州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晉江萬達廣場店銷售的標稱莆田市興華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奇異果幹(獼猴桃幹),乙二胺四乙酸二鈉檢出值為0.10 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廣州康誠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杭州余杭益民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特製橄欖王,乙二胺四乙酸二鈉檢出值為0.37 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宏源馨旗艦店在天貓(網站)銷售的標稱福建省安溪縣淘鮮茶葉有限公司生産的H05金駿眉,檸檬黃、日落黃檢出值分別為0.034 g/kg和0.024 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濟南人民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杭州姚太太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山楂果蔬粒,山梨酸檢出值為0.093 g/kg。産品包裝標簽標示不添加防腐劑。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産品,生産企業所在地山西、上海、浙江、福建、河南、湖北、湖南、陜西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産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産品,並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北京、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南、廣東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並依法予以查處。查處情況於2016年11月30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並向社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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