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公佈公益訴訟十大典型案例 這仨成全國典型

2016-08-31 10:39:46 來源:新華網 作者:姜洋 責任編輯:孫佳樂 字號:T|T
摘要】【山東公佈公益訴訟十大典型案例】8月30日上午,記者從山東省檢察院獲悉,目前全省已發現公益訴訟案件線索190件,已通過檢察建議等方式履行訴前程式案件152件,4起公益訴訟案件已呈報高檢院審批。

  濰坊高密市檢察院督促高密市國土局與土管辦依法追繳土地出讓金

  2005年8月17日,高密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以2249萬元人民幣報價競得編號為2005-2-4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同日,城投公司與高密市國土資源局、土地經營開發管理辦公室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2005年10月17日之前付清全部款項,如不能按時支付,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0.5‰繳納滯納金。經查,截至2015年7月23日,城投公司仍拖欠國有土地出讓金1699萬元。

  2015年8月10日,高密市檢察院分別向高密市國土資源局和土地經營開發管理辦公室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採取有效措施向城投公司出讓金及相應滯納金,若城投公司在30日內仍未按規定交納,建議其按照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高密市法院提起訴訟。高密市國土局與土管辦立即組成聯合工作組,分別於2015年10月15日、10月19日將出讓金催繳情況回復高密市檢察院。經核實,城投公司已將拖欠的1699萬元國有土地出讓金及滯納金全部繳清。

  臨沂沂水縣檢察院督促縣商務局依法追繳補貼資金

  沂水縣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沂水縣商務局在對全縣2010-2014年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補貼資金髮放工作監督管理中,對沂水縣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焚燒、深埋)情況未安排相關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在上報有關數據時,安排具體負責人弄虛作假,虛報無害化處理病害豬數量;對相關工作人員制定的發放標準未嚴格審核把關,並隨意調整,最終導致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補貼資金違規發放。經查,2013年、2014年沂水縣商務局違規向沂水縣屠宰點發放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補貼資金68萬元,導致國有資産嚴重流失。

  2015年8月13日,沂水縣檢察院向縣商務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該局立即採取有效措施,追回違規發放的補貼資金。沂水縣商務局對37家生豬定點屠宰廠進行逐個排查,2015年9月7日對檢察建議進行了書面回復。經核實,違規發放的補貼資金68萬元已全部追回。

  聊城臨清市檢察院督促市食藥監局對銷售有毒有害食品行為依法查處

  臨清市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薛繼雨在未取得保健食品經營許可的情況下,從河北滄州購進由王俊剛銷售的保健食品“金芪花膠囊”,在臨清市轄區內銷售,且未保存該保健食品的進貨物流清單及銷售記錄。“金芪花膠囊”含有國家嚴禁在食品中使用的藥品成分“格列苯”,行為人王俊剛因銷售“金芪花膠囊”,已經刑事判決認定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臨清市食藥監局一直未進行查處。

  2016年5月24日,臨清市檢察院向市食藥監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對薛繼雨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為依法履行監管職責。臨清市食藥監局立即對薛繼雨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並對全市食品生産經營者特別是保健食品生産經營者進行專項檢查。7月1日,臨清市食藥監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薛繼雨罰款44156元。臨清市食藥監局將上述整改情況書面回復臨清市檢察院。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