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收入受影響不大:
政府補償+提價部分可彌補九成售藥減收
“‘以藥養醫’”一直被認為是推高醫療價格的毒瘤。”駐濟一家三甲醫院專家告訴記者,多年來取消的呼聲很高,完全依靠藥品扭曲了醫療行為,也導致醫生的技術和勞動價值得不到體現。
省物價局價格二處處長陳洪湖坦言,藥品加成可以追溯到1954年,那時醫院西藥加成在20%至30%,中藥在40%至70%。此後,1961年、1966年下調後,就一直延續到現在。
“這個政策在過去財政對醫院投入相對不足的情況下,對保障醫療機構正常運轉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時也逐步演變成以藥養醫機制,導致醫院傾向於採購高價藥,出現了開大處方、開貴藥的現象,增加了患者的藥費負擔。”陳洪湖説,醫療服務價格普遍偏低且結構不合理,醫務人員的勞動價值、知識價值沒有得到體現,直接影響了醫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醫療機構的健康發展。藥品加成政策,一度被認為是造成“看病難”、“看病貴”的重要原因之一,廣受詬病。
2013年以來,山東分三批開展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全部取消藥品加成,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取得初步成效。
陳洪湖表示,此次省屬公立醫院改革,實施“總量控制,結構調整”原則。醫院因取消藥品加成減少的收入,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補償80%,政府補償不低於10%,其餘部分通過醫院加強核算、節約成本解決。取消藥品加成、降低大型設備檢查、檢驗價格與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同步進行,提高醫療服務價格的總量與藥品加成減少收入的80%加上大型設備降價額之和相當,實現總量平衡,逐步建立科學合理的運作補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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