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下午,日照市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了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新聞發佈會,公佈了日照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見。
具體如下:
一、關於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説明
市區包括東港區、嵐山區、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山海天旅遊度假區、日照國際海洋城五個行政區域。
(一)關於招生區域劃分。
日照一中在東港區、嵐山區、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山海天旅遊度假區、日照國際海洋城範圍內招生,日照實驗高中、日照實驗高中西校區、日照五中在東港區、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山海天旅遊度假區、日照國際海洋城範圍內招生,嵐山區、莒縣、五蓮縣的高中學校分別在各自行政區域內招生。
日照一中面向全市招收籃球特長生。市體育運動學校高中部面向全市招收體育特長生。民辦高中學校面向全市招生。
(二)關於招生計劃安排。
今年,市區高中學校共招生8490人,與去年基本持平。日照一中、日照實驗高中、嵐山一中分配指標生,指標生計劃數分別佔三所學校招生計劃的65%,根據初中學校畢業生數和素質教育實施水準評估得分,分配到招生範圍內的初中學校。
日照一中共招生2000人,其中指標生1300人、藝體特長生100人。
實驗高中共招生2040人,其中指標生1300人、藝體特長生100人、國際班學生40名。
嵐山一中共招生900人,其中指標生585人、藝體特長生45人。
(三)關於考試招生時間安排。
資訊技術考試時間為4月26日,已完成。
體育考試時間:東港考區為5月11日至13日,嵐山考區為5月10日至12日。
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東港考區初步定於5月11日至17日,嵐山考區為5月17日至20日。
學業水準考試時間為6月11日至13日。
志願填報時間為6月13日上午11:00-11:30(即英語考試結束後隨即在考場內進行)。
成績公佈時間為6月26日前。
招生錄取時間為7月8日-9日。
新生報到時間為7月15日前。
(四)藝體特長類和國際班招生。
由學校自主組織專業測試和文化課考試,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擬錄名單。另外,擬錄考生還須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具體辦法見各學校《招生簡章》。
5月9日,日照一中組織籃球特長生專業測試。5月11日,公示考生成績及擬錄名單。
5月14日,日照一中其他項目以及日照實驗高中、嵐山一中組織專業測試和文化課考試。5月16日,公示考生成績及擬錄名單。
5月21日,日照實驗高中西校區和日照五中組織專業測試和文化課考試。5月23日,公示考生成績及擬錄名單。
5月28日,市體育運動學校組織專業測試。5月30日,公示考生成績及擬錄名單。
5月21日—22日,日照實驗高中組織國際班招生考試。5月24日,公示考生成績及擬錄名單。
(五)關於志願填報。
今年市區高中學校招生,繼續實行一次性填報志願、分兩批錄取的辦法。志願卡分一批志願、二批志願兩部分。考生不得跨招生區域選擇志願學校,否則志願無效。
一批志願學校:日照一中、日照實驗高中、嵐山一中。考生在允許選報的高中學校範圍內,可選報1個指標生志願、1個統招生志願,2個志願可以選報同一所學校,也可選報不同的學校。
二批志願學校:日照實驗高中西校區、日照三中、日照五中。考生在允許選報的學校範圍內,可選報2個志願,分別是統招生第一志願、第二志願(嵐山區的考生只能選報日照三中1個志願)。
(六)關於招生錄取。
自去年起,公辦普通高中就不再招收擇校生了。普通高中和職業學校統一錄取平臺,普通高中錄取在“3+4”錄取批次後,分市區、莒縣、五蓮縣三個招生區域進行。莒縣、五蓮縣招生錄取辦法由各縣教育局制定。市區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錄取時間安排在7月8日—9日。
一批錄取。依次按照藝體特長生、指標生、統招生和國際班學生的順序進行錄取。
二批錄取。按照先藝體特長生後統招生的順序進行錄取。
同一批次,先錄取第一志願,第一志願錄取不足的,再錄取第二志願。已被錄取的考生不能改錄。錄取到國際班的學生不能轉到普通班。
民辦高中錄取。市區民辦高中學校有香河實驗學校或山海中學。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公佈後,考生持學業水準考試准考證可到學校報名。學校依據招生計劃,按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提出擬錄名單,市教育局審核確認後統一註冊學籍。
(七)今年高中招生政策的主要變化。
今年市區高中招生政策與去年相比,既保持了政策的穩定性、連續性,同時也針對形勢發展需要,有一些新的變化。
一是優質高中指標生分配比例有變化。今年,優質高中指標生分配比例由去年的60%提高到了65%。
二是考試分值有變化。今年畢業生的學業水準考試較上一屆增加了生物實驗操作考試10分,各科總成績由去年的780分提高為790分。
三是指標生劃線有變化。日照一中和實驗高中統一劃定指標生錄取工作線,不足部分轉為統招生計劃。
四是二批統招生劃線有變化。實驗高中西校區和日照五中按招生計劃總數1:1.05的比例劃定錄取工作線,去年是1:1.1。
五是藝體特長生錄取學業水準考試成績有限制。錄取時,先按市區公辦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總數1:1.1的比例劃定最低錄取控制線,再按最低錄取控制線的50%劃定藝體特長生錄取資格線。在學校擬錄名單中,對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達到錄取資格線的考生辦理學籍註冊手續,不足部分轉為統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