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八成網民個人資訊被快遞洩露 包括姓名住址身份證號

2016-04-28 08:49:50 來源:齊魯網 作者:曹建雄 責任編輯:呂英河 字號:T|T
摘要】根據國家質檢總局、中央綜治辦、國家標準委聯合發佈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礎數據規範》規定,自今年3月開始,居民寄快遞需要實名投寄。

  建議被侵權人直接問責快遞公司

  “我國法律對於公民隱私權的保護有明確規定,然而在落實上卻存在不少問題。”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文萍認為,“由於在確認侵權人以及取證、舉證等問題上存在較大難度,使得公民通過訴訟來維權變得十分困難,侵權人的責任也難以追究。”

  “不同於大批量資訊的洩露,零星、個別的資訊洩露情況的出現,公安部門很難打擊。”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張永和介紹,“資訊收集過後會一級一級上傳,任何一級都有可能發生資訊洩露,即便是對於公安機關,這個調查難度也非常大,更不用説公民個人了。”

  取證、舉證的困難降低了違法成本,但背後卻依然有巨大的經濟收益。根據去年中國網際網路協會12321網路不良與垃圾資訊舉報受理中心發佈的《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2015)》統計,僅2015年,網民因個人資訊洩露、垃圾資訊、詐騙資訊等現象導致總體損失約805億元,每人平均約124元。

  “因此,快遞實名制的推動,需要我們建立起一整套相關制度來規範快遞行業,這包括確立相關責任以及完善追責機制。”張永和説,“比如一旦發生個人資訊洩露的問題,被侵權人可以直接對快遞公司進行問責,讓快遞公司承擔資訊洩露的責任。而對快遞員個人的監督責任就會因此轉移給快遞員所屬的快遞公司,這樣訴訟的難度就會大大降低。”

  強化客戶資訊安全需部門支援

  “公民個人資訊安全從來就不是一個孤立的問題,從國家的資訊安全,到企業和個人的資訊安全,是一個完整的整體。需要整個社會共同努力,從法律、意識等方面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制度體系。”徐文萍説。

  對快遞行業的監管需要各相關部門通力配合。去年10月22日,中央綜治辦、公安部、工信部、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安監總局等15個部門,要求在全國範圍內集中開展危爆物品、寄遞物流清理整頓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並全面推行“三個百分百”。

  “近年來民營快遞發展迅速,但是也存在快遞行業魚龍混雜的情況,引發了不少問題。因此,在快遞公司的設立上,需要工商部門對快遞公司保障公民個人資訊的能力有一個嚴格的審查。” 西南政法大學法理教研室主任周尚君認為。

  此外,在對快遞公司所持有的個人資訊的銷毀上,也需要相關單位的支援。“強化客戶資訊安全需要社會相關部門的支援。比方説,企業在集中銷毀快遞單時就遇到了難題:由於快遞單材質特殊且量大,很多回收處理公司並不接收。如果企業自行焚燒銷毀,會造成空氣污染並存在火災隱患。快遞單銷毀還需要相關産業或政府部門的支援。”周尚君説。

  運用技術手段管控公民個人資訊

  “資訊保護是一個整體工程,我們現在對資訊保護的程度還有待提高,除了制度的構建,在很多其他方面還可努力。”徐文萍強調説。“比如説我們的身份證號,僅僅憑這一組數字,一般人只要稍加解讀,就可以提煉出一個人籍貫、生日甚至性別等等資訊,這非常不安全。在西方一些國家,這些資訊是用一種特別的方法進行加密,只有相關專家才能解讀。”

  “就目前而言,我們可以通過設立許可權的方式對快遞實名制下的公民個人資訊進行有效管控。”荊濤説道,“比如快遞員通過設備掃描寄件人的身份證,寄件人的個人資訊就會通過這個設備經雲端傳入終端伺服器。而一般的快遞工作人員沒有查看的許可權。這樣資訊和快遞件分兩頭走,就可以減少公民個人資訊洩露的風險。”

  荊濤進一步解釋道,這其中需要比較權威的第三方提供協助。他建議説,我國的二代身份證內設有一個晶片,如果快遞員手持的設備通過晶片與第三方的資訊終端對接,同時讓第三方再與公安部門的資訊庫對接,就可以保證寄件人提供資訊的真實性,同時,公安部門的介入也可以為公民個人資訊加一重保障。

  “實現安全快遞不僅僅指公共安全,同樣也應當包括公民個人資訊的安全。要讓公民享受大數據時代所帶來的便利而非受其所累,只有 ‘兩個安全’一併實現,才是安全快遞的應有之義。”張永和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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