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講述
“一地兩證”引出16年陳情路
3月24日下午,54歲的周曉珍(化名)揉搓著雙手走進了婁底市國土資源局的一間會議室。穿著樸素的她坐下後,將雙手攥在身前,向中央督查組成員講述起她長達16年的陳情之路。
徵地未果造成産權糾紛
周曉珍説,她與韓輝(化名)是再婚夫婦,現在共同撫養著兩個兒子,一家三代人常年居住在一座100多平米的危房裏。韓輝由於常年在湖南長沙打工,因此在督查組實地面見信訪人的當天,他未能到場。
韓輝家世代居住在婁底市,他父親在婁星區樂坪辦事處擁有佔地面積239平米的房屋一棟。2001年市燃氣公司擬在育才路改造安置基地中徵撥287平米作為新調壓站建設用地,其中包括韓輝房屋所佔地127.9平米。
按照當時政策,韓輝可在育新移民街獲得70平米安置基地,但其以有兩個小孩一個老人全家五口人為由,要求安置105平米。後經協商未達成協定,也未採取強拆措施,但此時燃氣公司土地徵用手續已完成,相關費用也已補償至村集體。
2003年燃氣公司改制,資産急需整體轉讓處置,市政府要求將未實施完徵地拆遷的土地列入資産整體打捆轉讓,先發放土地使用證,再由市政府啟動強拆程式。因此,市國土局將該宗地使用權證發給燃氣公司。
2004年韓輝兄弟二人繼承其父房産後,市國土局也為其換發了國有土地使用證,造成“一地兩證”的事實。
從2003年起,韓輝就開始向街道和國土部門要求翻新改建住房。但因該地已劃給燃氣公司,存在産權爭議,其申請未被批准。然而其住房兩側鄰居均已完成翻建改造工作。
信訪人主張不符現有政策
2007年起,韓輝就開始寫信、陳情,要求吊銷燃氣公司的土地使用證,並向當地政府提出准予其原地翻修建房,並補償相關損失。隨著問題的久拖不決,信訪人積攢的負面情緒不斷升級。
信訪人與當地政府糾結的關鍵點就在於:韓輝的家是否能“原地翻修”。
2016 年1月,湖南省信訪局向國家信訪局彙報該案時稱,2006年起,根據婁底市規劃部門相關規定,寬30米以上道路主幹道兩旁的臨街面個人不能建新房和改擴建舊房。按照該政策信訪人已無法對舊房屋進行翻新改建。如果信訪人仍堅持不合理訴求,不配合拆遷,則將依法依程式組織強制拆除。
為化解這一難題,3月24日下午,記者隨督查組來到婁底市婁星區韓輝一家的住處。
該居住房屋為上世紀70年代建造,現有多處墻體開裂,隨時有倒塌的危險。韓輝的大兒子目前已結婚生子,一家老少生活在逼仄、陰冷的小屋內。由於老屋附近沒有任何圍墻,6歲小孫子日常的安全問題也成了一家人的擔憂。
目前,婁星區政府相關負責人考慮到韓輝家的住房已是危房的現實,為保障其生命財産安全,要幫其全家租住廉租房過渡,並提出在其他位置安排土地給韓輝作宅基地,並進行適當的經濟補償。
但據記者了解,如果韓輝和周曉珍現有住房原地翻建後對外出租底層門面房和樓上房屋,每年可有十幾萬元的固定收入,而安置地點房租收入與之差距較大。因此,信訪人遲遲未接受化解方案,堅持原地翻修,且態度堅決。
>>解決
立即啟動行政糾錯和追責程式
第二天,督查組組長張仁光在與婁底市政府相關負責人開會時表示,在此案中,信訪人周曉珍滿身是病、韓輝在外打工、他們全家靠吃低保生活,他們沒有胡攪蠻纏、漫天要價。
他説,“一地兩證”雖有其歷史背景和特定環境,但國土部門在土地證辦理中把關不嚴,有錯在先。糾錯、追責是政府部門依法行政的應有之義,但查問題、追責任從來都不是目的,把問題解決好
才是根本。如果僅是止步于糾錯和追責,這與信訪訴求的最終解決沒有直接關聯,信訪人還很有可能將此誤認為是政府對他們的搪塞之辭。
“在依法按政策辦事的前提下,也能兼顧群眾的正當合法權益。因為政府幹部不是缺乏智慧,有時只是缺少一點決心。”況且,目前信訪人的住房存在安全隱患,地方政府不能等事故發生後才再次被動追責,一錯再錯。
最後,督查組經過仔細探討,綜合考慮各方實際,給出了較為“新穎”的思路和建議:該地塊啟動土地徵拆程式後,用作市政設施開發或社區公益事業用地,在兼顧城市整體規劃和政策底線的前提下,統籌解決信訪人的合理訴求。如此一來,既可解決“一地兩證”的現實難題,又能實現韓輝夫婦的夙願。
根據督查建議,婁底市委市政府相關負責人表示,立即啟動行政糾錯和追責程式,依法依規登出國土部門2003年為市燃氣公司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如果發現辦證中存在違法違紀問題將依法依紀進行查處。同時,由市國土局啟動該宗土地徵拆程式,在徵拆政策運用中充分保障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徵拆完畢後由市國土局將該宗地依程式劃撥給婁星區做公益性用地,在不影響城市規劃和不突破政策底線的前提下,盡可能滿足信訪人的正當訴求。
□亮點
首次回訪之前督查的案件
通過此前9批督查的積累,中央信訪督查組的神秘面紗已然揭開。在第十批督查中,首次加入的回訪案件成為一個新亮點。
2014年5月,家住常德市鼎城區的楊應(化名)等人走訪國家信訪局,反映2011年3月,因當地捲煙廠改造,該村土地被全部徵收、村民房屋被全部拆除,村民們認為徵地補償標準低、村民無生活保障、安置房未經驗收出現嚴重品質問題等。
去年1月6日,中央信訪督查組曾親赴實地對該信訪事項進行了督查。當時督查組指出,信訪人反映的情況屬實,建議妥善修復安置房,做好對困難群眾的幫扶工作。
2016 年3月24日,距離上批中央督查組給出整改意見已過去一年多的時間,當督查組再次來到當地回訪時發現,存在品質問題的258戶房屋已維修229戶,餘下的 29戶正在協調;小區配套設施建設和失地後就業等問題也逐步得到解決。信訪人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同時又提出安置小區13棟樓的樓頂瓦片剝落以及小區監控設備不足等新的問題。
根據督查建議,鼎城區委、區政府表示將儘快完成餘下29戶的房屋維修工作,其中對19戶36套未維修戶力爭5 月底前完成維修,對常年在外的10戶到府簽訂維修協議,力爭一個月完成維修;對群眾提出的監控死角、屋面漏水等問題3月底完成普查,4月初進場整改,5月底完成整改。
國家信訪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未來,不僅會對重點督查的積案進行“回頭看”,對已回訪過的案件仍會進行實時督促及不定期抽查。
□問題
地方基層基礎工作尚薄弱
此次督查中發現,有的地方和部門工作任務重,人員配備少,不能及時有效化解信訪矛盾糾紛。比如,隆回縣作為國家級貧困縣又是瑤族聚居地,信訪人所在的小沙江鎮地處偏遠,發展中的矛盾較多,問題複雜,處理難度大,但基層人員不足、專職力量不夠。
有的在信訪事項受理處理程式不規範,直接影響了信訪工作效能。比如,耒陽市何生(化名)信訪事項,信訪部門替代有權處理機關錄入答覆意見書,答覆主體不適格、且答覆內容簡單、格式不規範、理由不充分。再如,隆回縣信訪局將小魏(化名)反映環境保護、國土資源、安全生産等多方面問題的信訪事項交辦到沒有調查處理權的鎮政府,這些均不符合《信訪條例》規定。
有的信訪資訊系統應用程度不高,使工作效果打了折扣。有的是因為地方或職能部門沒有及時將有關處理意見的證據材料上傳系統。比如,湘潭縣馬紅(化名)信訪事項,地方對群眾訴求處理得很主動、很到位,做了大量的化解工作,群眾很滿意,但卻沒有將相關情況及時錄入資訊系統,致使該事項被列入督查對象,增加了行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