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春節煙花爆竹專店銷售 場所不小于10平米

2016-01-14 14:36:55 來源:中國網山東 作者:張冉冉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活動要求,各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和零售經營業戶要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各企業和零售經營業戶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産第一責任人責任,嚴格遵守國家和省有關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各零售經營單位、業戶要落實安全責任,春節期間實行專店銷售,零售場所的面積不得小于10平方米,做到一證一點,配足配齊消防器材和警示標識,嚴禁超量存放,嚴禁銷售違禁産品,嚴禁“下店上宅”“前店後宅”現象,2個零售點之間距離不少於50米,並與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産、儲存設施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嚴禁集中、連片和走街串巷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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