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山東泰安1月14日訊(記者張冉冉)泰安市自2015年12月1日起開展煙花爆竹百日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此次專項整治活動共分3個階段:第一階段從2015年12月1日到2016年1月31日,重點抓好宣傳教育,嚴格做好煙花爆竹零售布點規劃和許可,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第二階段從2016年2月1日到2月22日,重點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安全監管。第三階段從2016年2月23日到3月10日,重點抓好零售網點剩餘的煙花爆竹回收和儲存的安全監管,做好經營旺季後期各項安全監管工作。
活動要求,各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和零售經營業戶要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各企業和零售經營業戶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産第一責任人責任,嚴格遵守國家和省有關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各批發企業要嚴格落實崗位安全責任制,嚴禁採購、銷售非法和假冒、偽劣、超標的煙花爆竹産品,嚴禁超量存放、超範圍經營、擅自改變經營地點和在庫房內拆箱分裝,儲存産品嚴格按照規定分級分類分庫存放,配送運輸車輛符合要求,對所經營的産品一律張貼標識碼,並將産品資訊錄入煙花爆竹流向登記管理資訊系統,按規定使用《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依法簽訂購銷合同,規範填寫合同各項內容,嚴禁無書面合同購買、銷售煙花爆竹,確保安全生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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