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未成年,醫院並未核實年齡
小真出生年月是1998年6月,在她11月接受手術的時候,她未滿18歲,屬於未成年人。但是,記者查看了小真在美容整形醫院手術的相關資料,諮詢記錄、顧客項目消費清單、麻醉知情同意書和整形美容手術同意書上,均有小真的簽名,但所有資料上的年齡一欄,寫的都是“18歲”。
是小真自己故意填的18歲,還是有人“暗示”?小真沒有明確回答這個問題。
該醫院拿著這個有小真簽名,填了“18歲”的手術同意書,給實際上並未成年的小真做了麻醉整容手術。
醫院是否知道小真只有17歲?在填寫資料的時候,工作人員是否要求顧客出示身份證,核實年齡呢?該美容整形醫院運營總監張女士對此回應稱,小真自己填的歲數是18歲。一般情況下,工作人員都會詢問顧客年齡,並要求出示身份證,“但我們不是權力機關,沒法要求顧客必須出示身份證才能做手術。”
但小真表示,工作人員從未讓她出示過身份證,而且“當天做手術我説過的,手術臺上院長問我年齡,我也説過我17歲。”
張女士則説,小真在社交平臺上曾向醫院一名工作人員表明自己未成年,該工作人員拒絕了小真的整容手術要求。而後來和小真對接的是另外一工作人員,張女士稱“當時小真並沒説自己只有17歲”,所以工作人員才會建議她去辦需要成人身份證的分期付款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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