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00個公立醫院試點家庭醫生 力爭4年全覆蓋

2016-06-07 11:20:42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沈政 字號:T|T
摘要】昨天,國務院醫改辦、國家衛生計生委等6部門聯合製定的《關於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公佈。《意見》指出,今年,將在200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城市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鼓勵其他有條件的地區積極開展試點。

  昨天,國務院醫改辦、國家衛生計生委等6部門聯合製定的《關於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公佈。《意見》指出,今年,將在200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城市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鼓勵其他有條件的地區積極開展試點;到2017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以上,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60%以上。到2020年,力爭將簽約服務擴大到全部人群,形成長期穩定的契約服務關係,基本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的全覆蓋。

  家庭醫生包括哪些人?

  《意見》明確,家庭醫生為簽約服務第一責任人。現階段家庭醫生主要包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註冊全科醫生(含助理全科醫生和中醫類別全科醫生)、具備能力的鄉鎮衛生院醫師和鄉村醫生以及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醫師和中級以上職稱的退休臨床醫師,特別是內科、婦科、兒科、中醫醫師等。

  此外,《意見》鼓勵符合條件的非政府辦醫療衛生機構(含個體診所)提供簽約服務,並享受同樣的收付費政策。逐步形成以全科醫生為核心的簽約服務隊伍。

  簽約服務原則上應當採取團隊服務形式,家庭醫生團隊主要由家庭醫生、社區護士、公衛醫師(含助理公衛醫師)等組成,並由二級以上醫院醫師(含中醫類別醫師)提供技術支援和業務指導。家庭醫生將負責團隊成員的任務分配和管理,其他專科醫師和衛技人員也要與團隊緊密配合,共同為簽約居民提供優質的服務。

  簽約週期原則上為一年,期滿後居民可續約或選擇其他家庭醫生團隊簽約。

  為居民提供什麼服務?

  根據《意見》介紹,簽約後,家庭醫生團隊可為居民提供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和約定的健康管理服務。

  其中,基本醫療服務涵蓋常見病和多發病的中西醫診治、合理用藥、就醫路徑指導和轉診預約等;公共衛生服務涵蓋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規定的其他公共衛生服務;健康管理服務主要是針對居民健康狀況和需求,制定不同類型的個性化簽約服務內容,可包括健康評估、康復指導、家庭病床、家庭護理、中醫藥“治未病”服務、遠端健康監測等。

  簽約家庭醫生有何好處?

  《意見》指出,就醫方面,家庭醫生團隊將主動完善服務模式,按照協議為簽約居民提供全程服務、到府服務、錯時服務、預約服務等多種形式的服務。

  轉診方面,通過給予家庭醫生團隊一定比例的醫院專家號、預約掛號、預留床位等方式,方便簽約居民優先就診和住院。二級以上醫院的全科醫學科或指定科室對接家庭醫生轉診服務,為轉診患者建立綠色轉診通道。

  用藥方面,對於簽約的慢性病患者,可酌情延長單次配藥量。對於下轉病人,可根據病情和上級醫療機構醫囑按規定開具處方。

  醫保方面,實行差異化的醫保支付政策,例如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連續計算起付線等,簽約居民在基層就診會得到更高比例的醫保報銷,從而增強居民利用簽約服務的意願。

  居民每年支付多少錢?

  《意見》提出,家庭醫生團隊為居民提供約定的簽約服務,根據簽約服務人數按年收取簽約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付費等方式共同分擔。

  具體標準和分擔比例由各地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價格等部門根據簽約服務內容、簽約居民結構以及基本醫保基金和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承受能力等因素協商確定。符合醫療救助政策的按規定實施救助。簽約服務中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費用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項經費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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