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10天時間,35歲的男子連續作案多起,強姦3人,強制猥褻1人,這些受害女孩均是通過網路聊天認識、且年齡均為“95後”。1月12日,當東港區檢察院公訴科女檢察官劉冉向記者介紹這起案件時,憤恨與不解縈繞在記者心頭:犯罪分子的作案動機是什麼?是以何種手段讓這麼多女孩接連上了他的“賊船”?
汪某,男,1981年出生,黑龍江人,初中學歷,2001年6月,因搶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2012年5月刑滿釋放。出獄後,汪某沒有工作,談戀愛也屢屢碰壁,這讓他心灰意冷,於是就整日上網聊天、打遊戲,以打發時間。
2015年7月19日晚,汪某與通過陌陌聊天認識的女孩劉某見面,飯後10點多,女孩提出讓汪某送她回家。當汪某駕車帶著女孩行駛至黃海一路燈塔附近時,向她提出發生性關係,被女孩嚴厲拒絕。兩人爭執過程中,女孩打開車門跳車,導致膝蓋受傷。汪某將受傷的劉某再次帶上車,將車門鎖住,並對她言語威脅,逼其脫衣服,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還拍了裸照,威脅劉某做他的女朋友。事後,汪某將女孩帶至租房處,女孩慘遭多次蹂躪,汪某還以將其裸照公開相威脅,向女孩索要現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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