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狀告教材缺陷 蘇教版小學《語文》修訂本未經審定就使用
“我9月份申請教育部資訊公開,10月份收到了回復,其中明確指出,目前教育部正組織對義務教育課程標準《語文》教材進行修訂審查,教材正在審查中,各版本教材尚未審定,因此尚無教材修訂本審定的有關文件。”彭幫懷説:“收到回復後,我大吃一驚,就是説修改的內容沒有經過教育部審定,就讓學生使用!”
彭幫懷介紹説,教材應該先審定,再使用。沒有審定的東西就強制大家學習,危害是非常大的,嚴重違反國家中小學教材管理審定辦法。被告拿出的新證據,説是沿用以前的教材,實際上所發行教材與原教材相比,有很多內容進行了修改,是未經審定的修訂本。
對此,記者問詢教育部基礎教育二司。教育部基礎教育二司工作人員説明稱:教材編寫、修訂後,審定合格才能給學生使用,這些都有相關文件規定;如果違反規定,出現錯誤,應該立即整改,向使用教材者發勘誤表,消除影響。
《中小學教材編寫審定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編寫教材事先須經有關教材管理部門核準;完成編寫的教材須經教材審定機構審定後才能在中小學使用。違反本辦法,擅自進行教材試驗,或未經審定通過,擅自擴大教材試驗範圍者,視情節輕重和所造成的影響,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責令停止試驗或禁止使用等處罰,並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接下來就等待再次開庭吧,但我信心滿滿。”彭幫懷説,教育部的回復讓自己底氣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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