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買房發現少45平方米露臺 開發商:筆誤
開發商:補償難達成,尊重法院判決
昨日下午,華商報記者聯繫到該小區開發商工作人員岳女士,岳女士表示,她了解過此事,確實是合同上寫了給業主贈送一個45平方米的露臺,不過這個屬於“筆誤”,是寫合同時工作上的失誤,為此他們也主動表示,願意給業主一定的補償,可業主提出要補償一個車位,這個對他們來説很為難。
岳女士説,目前業主已經為此事向法院起訴,公司也尊重法院的判決,如果法院判公司賠償,公司一定執行。
律師:開發商違約,應履行合同或賠償
陜西德尊律師事務所主任陳灝律師表示,購房合同裏明確,給業主贈送一個45平方米的花園/露臺/平臺,交房時卻沒有贈送,這屬於開發商違約,業主有權要求開發商履行合同,如果開發商實在無法履行,業主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讓專業的評估機構評估,相同面積、相同位置的露臺的價值,開發商依據此標準賠償業主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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