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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微信公眾號發表文章稱田樸珺“撩漢”、“走野路子”,田樸珺以上述文章對其名譽造成嚴重損害為由,將該微信公眾號的持有人王女士起訴至朝陽法院,要求對方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精神損失費等55萬餘元。記者獲悉,朝陽法院已受理此案。
田樸珺訴稱,2016年7月4日,王女士在其註冊的微信公眾號“獸樓處”發表題為《田樸珺撩漢往事,世界就這樣被走野路子的女人搶走》的文章,對她進行大肆誹謗。該文章一經發表,閱讀量在7小時內即超過120萬,給她的名譽造成了嚴重損害。
田樸珺稱,文章不尊重事實,對其橫加指責、肆意詆毀,稱其是導致王石“困局”及萬科“死亡”的原因,“王石多年積累的商譽,也在田小姐長時間的自我炒作中消耗殆盡”、“王石今日之困局,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這段關係的拖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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