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産稅如何影響房價?
著名經濟學家馬光遠在微信公號“光遠看經濟”中表示:我的基本判斷就是,房地産2016年完成立法、2017年正式全面實施的可能性幾乎為零。何也?緣于房産稅的複雜和在房産稅基本問題上共識的欠缺。經過10多年的爭論,無論是徵收目的,還是徵收環節等基本的問題分歧越來越大。
房産稅的當務之急是通過廣泛的討論,形成基本的共識,最起碼應該討論清楚以下四個問題:
第一,房産稅徵收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抑制房價,抑制投機,還是為了給地方增加穩定的收入稅種;
第二,房産稅與房地産領域其他稅收的關係如何。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的思路是出臺房産稅,同時合併其他稅費。近幾年關於房産稅的改革,卻悄然轉換成“增稅”的思維,只談房産稅,不談合併或者取消其他的稅費。如果房産稅的改革只是增加一個新的稅種,這意味著在已經很重的房地産稅收上再加稅;
第三,房産稅和土地出讓金的關係如何。在房産稅立法的時候,應該明確回答,徵收房産稅後,土地出讓金是取消還是照收?
第四,房産稅是財産稅還是調節稅。如果是財産稅,除了法定減免的情形,要對每一套房産徵收。如果是調節稅,房産稅究竟能不能調節房價?
筆者研究了很多國家房産稅的徵收目的,大多就是為地方徵收提供最主要的財政收入。但就房價的簡單邏輯而言,供需關係、土地制度、投機因素、貨幣供應等等,都可能影響房價。房産稅本身可能會影響房價,但不會成為影響房價走勢的決定性因素。
房産稅是一項重大的改革工程,影響遍及政府、開發商和每個民眾,應嚴密論證,慎重推行,不能為了某種功利主義目的急於推出。特別是,絕對不能為了政府短期的增收目的而徵收。在對於房産稅的目的,房産稅的設計,房産稅的具體制度細節都還存在巨大分歧的時候,就輕易斷言這兩年就開始實施,實在是違背基本常識。
最後我想説,一些專家不斷出來預測房地産稅法通過的原因,我的判斷,一些人想參與這個立法而已,參與某個立法,以後就可以在這個領域進行很多的解釋工作。這是中國一些專家不提減稅,而經常提加稅的立法建議的主要原因。
房産稅該收多少?
知名學者齊俊傑在微信公眾號“齊俊傑”中説,據國泰君安報告,當房産稅的稅率為1%的時候,刨除每人20平米的免征額,那麼全國範圍內相當於,地方政府賣地收入的18%,如果不考慮免征額,也僅僅佔賣地收入的45%,而如果要跟地方政府的賣地收入持平,房産稅的稅率需要定在2.2%,如果算上免征額的20平米,那麼更是要高達6%。
這是什麼概念呢,以北京為例,如果一家三口在100平米的房子裏,大概四環外,價值是500萬元。如果不算免征額,這家人一年需要交納的稅大概是11萬元,如果要是算免征額,對超標的40平米徵稅,也需要交納12萬元。如果你多出一套100平米的500萬的房子,那麼也就意味著你必須一年租出30萬元,一個月2.5萬元的房租,否則就是虧本的。那個時候,房子不再是你甜蜜的資産,而成為了一種恐怖的負擔。
可見,如果房産稅替代賣地收入,成為地方政府的收入來源,那麼事情或許變得非常可怕,人們會拋售房子,銀行貸款很可能收不回來,房産泡沫破滅。對這些情況,顯然國家和地方還有銀行都還沒準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