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出臺支援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財稅政策

2016-09-13 14:45:14 來源:齊魯網 作者:韓立新 責任編輯:閻家鵬 字號:T|T
摘要】為推動實施創新驅動戰略,進一步優化産業結構,支援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發展,加快培育優質可持續的財源支撐體系,濰坊市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對經省級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進行扶持。

  為推動實施創新驅動戰略,進一步優化産業結構,支援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發展,加快培育優質可持續的財源支撐體系,濰坊市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對經省級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進行扶持。

  據介紹,支援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財稅政策措施主要有:用足用活上級優惠政策,對上級稅費優惠政策,凡認定條件有限制的,從寬標準認定;凡優惠標準有區間的,按上限執行;政策資金支援,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爭取到的中央和省級産業類資金、市級安排的産業類資金,統籌擇優支援高新技術企業;産業基金扶持,充分發揮政府基金引導作用,重點支援具有競爭優勢的高新技術企業新上項目、研發投入和園區建設。

  融資擔保支援,對有融資需求的高新技術企業,政府性擔保平臺優先給予融資擔保服務,幫助解決融資困難;實施增量激勵,對高新技術企業年度地方財政貢獻的增長部分,不考慮“營改增”等政策性因素,分檔設定激勵政策,補助資金主要用於企業研發投入和高端人才引進。

  支援高端人才引進,在落實《關於加快建設人才強市的若干意見》基礎上,對企業連續聘用2年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從聘用起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按照前三年100%、後兩年50%的標準補助企業;對高級管理人員股權退出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按照50%的標準補助企業。補助資金主要用於高端人才引進和獎勵。

  鋻於市、區現行的“定比上解,超收全留”財政體制,企業超收收入已全部留歸各區,為支援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發展,市級按照各區兌現政策資金的30%給予補助。各縣(市)可參照執行,市級按照各縣(市)兌現上述政策資金的10%給予補助。政策執行期暫定三年,按年度兌現企業,三年統算。各縣(市、區)根據實際出臺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每年度各縣(市、區)全額兌現企業政策後,向市財政局申請補助資金。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