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被盜刷本是一件煩心事,但銀行要求持卡人先還盜刷款,否則將上傳違約記錄至央行徵信中心,影響持卡人後續貸款買房等業務的辦理。而蔣明(化名)正陷入了上述的困境中。由於缺乏相關法律,信用卡被盜刷後的盜刷款由誰墊付一直處於模糊地帶,而且各家銀行處理方式不一,往往持卡人和銀行走上了“扯皮”之路。
被盜刷4萬餘元
銀行與持卡人“扯皮”
蔣明日前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他的民生銀行白金卡在2015年12月29日被異地盜刷了4.09萬元,蔣明隨即致電民生銀行凍結了信用卡,為了證明卡在自己身上,他還在該卡存入了100元,同時向派出所報警。派出所了解情況後,確認屬於信用卡詐騙案件,並出具了受案回執。之後,蔣明前往民生銀行信用卡中心上交受案回執,民生銀行工作人員當時答覆稱需等候調查結果,期間盜刷的金額不用償還,待警方進一步的調查。然而,此後每月還款日到達後,民生銀行依舊將違約款上報央行,記錄信用違約嚴重影響了他的信用,貸款買房均不可。
2016年5月底,民生銀行信用卡中心負責盜刷案件的工作人員致電稱,4.09萬元一直屬於未歸還狀態,且民生系統中已備註為“盜刷”,該筆金額不計利息,然而此金額未歸還前,仍會上報央行記錄信用違約。如珍視信用記錄,需先行還款,待警方破案後,4.09萬元再返回賬戶。在蔣明看來,民生銀行未能保證銀行卡的惟一性和不可複製性,未能利用其技術手段去識別複製的磁卡,控制風險,而將一切後續責任推給信用卡使用人承擔,這種做法並不合理。
北京商報記者也向民生銀行信用卡中心進行了求證,民生銀行回復稱,蔣明的信用卡被盜刷主要是因為卡密碼被洩露,銀行並沒有任何責任。
銀行上報違約記錄
被認為缺乏人情味
信用卡被盜刷,銀行真的沒有責任嗎?中投顧問金融行業研究員邊曉瑜表示,銀行是否應該擔責主要取決於銀行是否遵守了相關操作流程,是否存在管理或技術層面上的漏洞,由於認定銀行主觀過錯較難,且目前沒有出臺統一的司法解釋或發佈指導性案例,這導致全國各地“盜刷”案件審判結果不一,但銀行應該對持卡人的資金安全保障負有義務和責任。
銀率網信用卡分析師齊健表示,該案件中,銀行是負有一定責任的。銀行未做好卡片風險監測、未及時發現卡片安全隱患等工作,卡片被輕易複製、盜刷,説明銀行在維護卡片安全等工作上存在缺失。
實際上,信用卡被盜刷後,責任認證一直是難點。齊健表示,銀行依據持卡人未按時還款的事實,予以上報央行記錄違約是一種遵守信用卡相關條例的做法,但此舉稍有不妥且略顯“人情味”不足。
盜刷款由誰墊付
各家銀行處理不一
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針對盜刷款由誰墊付這個問題,各家銀行的規定不一。
融360分析師孟麗偉認為,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或者行業規定,對銀行處理盜刷問題的方式進行統一規範。在盜刷問題的處理方式上也可以看出銀行服務的差距。比如部分股份制銀行確定信用卡是被盜刷,則銀行的處理方式是盜刷交易金額暫不計入持卡人的帳單,無需持卡人償還及承擔相應利息,而是由銀行先行墊付之後再按照追款流程追討款項。如果是境外交易,這中間産生的匯率差也由該銀行承擔。
然而,也有一些銀行會將盜刷交易的金額計入持卡人當期帳單,要求持卡人先行償還,待追回盜刷款項後再退還給持卡人。如不及時還款,産生的利息、滯納金,甚至個人信用污點都由持卡人自行承擔。
齊健表示,若持卡人對先行墊付的處理辦法表示不滿,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予以裁決。早前曾有用戶追討盜刷款將銀行告至法院並勝訴的案例,因此被盜刷的用戶也可以通過司法程式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