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集團因重大資産重組停牌與延期復牌公告無縫銜接,停牌即將滿一年
近期,滬深交易所為上市公司停復牌設新規,而新三板掛牌企業連續停牌週期更加“任性”。《證券日報》記者通過東方財富Choice終端的不完全統計數據顯示,自2014年1月24日新三板擴容至全國以來,停牌超過200個轉讓日的掛牌企業達到40家(包括連續停牌和間斷停牌)。按照一個自然年近250個轉讓日平均估計,連續或者間斷停牌超過一個自然年的企業達到17家。
而具有代表性的是,自去年年中股市異常波動以來,即以2015年6月1日至今年6月1日為週期,新三板連續停牌一個自然年以上的掛牌企業有10家。
今年5月30日,同創九鼎投資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鼎集團”,以前簡稱為“九鼎投資”)發佈的《關於重大資産重組進展情況的公告》稱,公司因收購 Ageas Asia Holdings Limited(富通亞洲控股有限公司)構成重大資産重組,自2015年11月12日起公司股票繼續停牌,預計最晚復牌時間為2016年6月15日。
據《證券日報》記者查詢九鼎集團公告,自2015年6月8日以來,九鼎集團一直處於停牌狀態。期間經歷了九鼎投資收購中江地産、變更為做市轉讓方式、定向發行及發行延期認購、九鼎投資變更為九鼎集團、收購富通亞洲控股有限公司等重要事項,期間若干因重大資産重組停牌與延期復牌公告實現無縫銜接。至今年預計復牌日6月15日,已是一年有餘。
自去年股票市場異常波動以來,長時間停牌現象被市場人士所詬病,為此滬深交易所近期發佈的停復牌新規則出現比較積極的變化,尤其是嚴格控制停牌時限。新規則設定,籌劃重大資産重組的,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連續籌劃重組的,停牌不超過5個月。
據《證券日報》記者查詢全國股轉系統已發佈規則和業務指南,目前全國股轉系統對停復牌已做出規則和業務指南安排,但與滬深交易所新規比較,如停牌最長時限等不夠明確。
投中研究院分析師陳偉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停牌制度是為了解決資訊不對稱問題,本著向更透明、更完整交易場所方向發展,新三板需要完善停復牌制度。這方面可以參照A股市場以及納斯達克停復牌制度,同時在規則確定的前提下,應該加強執行力度。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明確,掛牌公司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重大事項、向證券交易所申請股票上市等七大事項,應當向全國股轉系統申請暫停轉讓,直至按規定披露或相關情形消除後恢復轉讓。同時,掛牌公司出現證券交易所同意其股票上市、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等六種情形,全國股轉系統會終止其股票掛牌。
此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産重組業務指引(試行)》規定,掛牌公司出現交易各方初步達成實質性意向、本次重組需要向有關部門進行政策諮詢和方案論證等三種情況,需要申請暫停轉讓。去年11月份,為規範掛牌公司股票暫停與恢復轉讓業務辦理,全國股轉系統還制定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暫停與恢復轉讓業務指南(試行)》。
“未來完善停復牌制度規則,需要著眼于規則的連續性、穩定性,以及規則的執行力度、事實變化的及時性。”陳偉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