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存款利率市場化後,信用卡行業也迎來30年最大變革。上週五,央行發佈信用卡新規,把滯納金、最長免息還款期、最低還款額、透支利率等規則的制定權全部轉交給商業銀行,一邊給持卡人發“紅利”,另一邊引導商業銀行衝破同質化“一決高下”。同時,央行還允許信用卡向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賬戶充值,被業內視為“接地氣”的最大亮點。
央行發佈《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給信用卡現金預借要求松了綁。對於現金提取,《通知》把此前每卡每日累計2000元額度直接提高至1萬元;同時還允許持卡人將信用卡的預借現金劃轉到本人非銀行支付機構開立的支付賬戶。簡單地説,當借記卡沒有充足資金時,信用卡將可以為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賬戶充值。《通知》將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不過,為第三方賬戶充值實際也有指定路徑和限額。央行強調,“規定現金轉賬、現金充值的收款賬戶應分別為本人銀行結算賬戶、本人支付賬戶,禁止不同信用卡之間的轉賬”、“發卡機構可自主確定是否提供現金充值服務,並與持卡人協議約定每卡每日限額”,以及預借現金要按天付息。業內人士直言,這樣計算下來信用卡充值效用並不明顯,第三方支付機構可能也不會有很大發揮空間。
央行為信用卡持卡人送出的“福利”還不止於此。《通知》規定,對信用卡透支利率實現上限和下限管理,上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下限為上限的“七折”。據了解,目前信用卡的透支利率統一為日利率萬分之五,並無區間一説。
與透支利率“配套”的政策還包括,銀行可自定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突破目前“最長60天的免息期”及“還款額不得低於帳單10%”的限定。此外,央行取消信用卡逾期滯納金,由銀行自行收取違約金。
央行稱,現有監管制度對信用卡利率、免息還款期最長期限等規定過於細緻和固化,不利於信用卡産品和服務的多元化發展,不利於激發信用卡市場活力。
不過,多位銀行業人士表示,這還不能代表持卡人有了完全的議價權,“比如降低甚至免收逾期違約金,持卡人可能延遲很久還款甚至不還,這樣銀行就要背負壞賬增加的風險,所以預計和此前不會有很大變化”。一位股份制銀行信用卡中心人士表示。
在業內人士看來,利率、最長還款期、最低還款額等都很難有明顯分化。我愛卡主編董崢認為,國有大行可能不會過多降低利率等費用,反而中小銀行可能會降低收費來吸引客戶。
值得注意的是,銀行修改政策都會考慮成本,有些看似持卡人享受了“福利”,而實際可能支付更多的費用。董崢提醒,例如央行允許商業銀行自主設定最低還款比例,如果將最低還款比例從10%降到5%,其實是加長了還款期限,反而會使銀行利息收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