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證合一”暫不包括個體工商戶
記者了解到,即將於10月1日在全省實施的“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適用於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企業類市場主體(含外資、含分支機構)。因國家尚未出臺有關政策,個體工商戶暫不納入。
山東省工商局副局長向維凱介紹,按照這次改革的要求,自今年10月1日起,新設立、變更的企業一律發放載入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不再發放。10月1日後,企業申請換發營業執照有兩種情況:對於新設立企業,申請人在辦理登記業務時直接核發“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對於已設立企業,可以通過辦理變更登記業務時申請換發“一照一碼”營業執照,也可直接申請換發。換照時須交回原有的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由登記機關收繳、存檔。原有證照資訊不一致的,由登記部門按營業執照記載資訊發給“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原有證件不齊全的,登記部門根據數據比對結果進行處理。原有證件遺失的,申請人應當提供刊登遺失公告的報紙報樣。
換發“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無需繳費
關於換發“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是否收費的問題,《山東省人民辦公廳關於貫徹國辦發〔2015〕50號文件實施“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的通知》(魯政辦發〔2015〕39號)作出了明確規定:換發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不收取任何費用。嚴禁在企業設立、變更、登出及換照等工作中“搭車收費”或變相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