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2“三公”經費5個部門單位公車費用超支近四成
今年,省審計廳圍繞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重點審計了22個部門單位的預算執行、“三公”經費、所屬社團組織管理等情況。
●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5個部門單位、2個二級單位擠佔專項資金386萬元用於人員和日常公用支出;4個部門單位、1個二級單位2014年底專項資金結轉結余較多,涉及金額1.72億元。
●公務接待公函制度落實不到位。7個部門單位102次公務接待無接待公函。
●會議培訓費管理控制不嚴格。6個部門單位會議費超預算支出,4個部門單位培訓費超預算支出;5個部門單位112次會議未履行內部審批手續;6個部門單位21次會議超計劃天數;5個部門單位15次會議開支超綜合定額控制標準;4個部門單位61次會議未在定點飯店召開;5個部門單位34次培訓未編制年度培訓計劃。
●公車運作維護費超預算支出。5個部門單位超預算支出67萬元,超38%;5個部門單位將公車運作維護費29萬元在差旅費、辦公費等項目或所屬協會列支。
●違規在學會、協會兼職。6個部門單位、1個二級單位的33名幹部職工在所屬學會、協會等社團組織違規兼職,其中廳級10名,處級17名。此外,還有3個社團組織未依法設置會計賬簿,2個違規收費,2個存在公款私存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