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害在“嚴”——
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重點檢查“四個是不是”
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這個中心,圍繞“四個著力”發現問題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巡視工作的一條主線。在此基礎上,每輪中央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上都會提出一些新要求。從突出監督一把手,到加強對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執行組織紀律情況的檢查,再到強調巡視整改和開展專項巡視,巡視工作始終以創新的姿態前行。
本輪巡視又有什麼新重點?王岐山同志在動員部署會上的一句話闡明瞭整體思路:“紀在法前、黨紀嚴於國法,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沿就是治本之策。”具體説就是要在巡視內容上,緊扣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深化“四個著力”,重點發現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的行為,緊緊盯住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越往後執紀越嚴、處分越重,凸顯中央正風反腐的堅強決心。
對此,王岐山同志著重強調,要聚焦聚焦再聚焦,突出專項巡視特點,檢查被巡視對像是不是履行了黨章規定的職責、擔負起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是不是貫徹了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是不是執行了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體現了對黨忠誠;是不是存在權力尋租等腐敗問題。
提出對“四個是不是”進行監督檢查的要求,既是對以往做法的一脈相承、一以貫之,更是對巡視工作要求的不斷深化、不斷提升。今年首輪中央巡視反饋時,一個鮮明的特色就是用紀律這把尺子度量問題。而從十八大以來已巡視的92個地區、部門和單位看,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管黨治黨不嚴是帶有共性的問題,國企形勢更為嚴峻,“紀律破窗”在各企業不同程度地存在。
綜合前幾輪巡視的情況,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情況有所收斂,但依然存在,有些甚至轉入地下;應付巡視組,前腳談過話、後腳就被叫去和一把手吐情況的現象也不是沒有。這些違反政治紀律乃至干擾巡視工作的現象,一方面給巡視增加了難度和挑戰,另一方面也正是巡視組要著力發現的問題。
中央紀委副書記、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張軍指出,“巡視是黨章規定的重要制度,中央賦予巡視這麼大的權力,不只是簡單找幾個具體的違紀問題,而是要維護黨章、嚴肅黨的各項紀律,真正體現出中央巡視的政治高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這就要求各中央巡視組手握紀律這把戒尺,嚴格用紀律衡量、規範黨員領導幹部行為,不管是老問題還是新情況,都要在“嚴”上發力,猛擊一掌,喚醒“大多數”黨員的黨章黨規黨紀意識,讓紀律和規矩成為不可觸碰的底線。
“嚴”不僅體現在巡視內容上,更體現在自身要求上。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此次《條例》修訂,對巡視機構設置、工作職責、方式許可權、紀律要求等作出明確規範,對於推動依法依規開展巡視、更好發揮巡視利劍作用具有重大意義。
從時間上推斷,本輪巡視期間,《條例》很有可能會頒布實施。以此為契機,如何進一步提高巡視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水準也將是一大看點。張軍表示,“依法依規開展巡視,除了加強巡視自身的紀律建設,嚴守保密紀律和廉潔紀律外,還要進一步嚴格依據黨內法規、政策和程式進行巡視,嚴格按照巡視授權的範圍、許可權、方式開展監督,嚴禁超越許可權處理問題,確保巡視工作始終在健康、規範的軌道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