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點四:維護國家網路空間主權
新的國安法規定,國家建設網路與資訊安全保障體系,並加強網路管理,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網路攻擊、網路入侵、網路竊密、散佈違法有害資訊等網路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國家網路空間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這部法第一次明確了‘網路空間主權’這一概念,這可以理解為國家主權在網路空間的體現、延伸和反映。”王振民説,這個原則既是我國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也是參與網路國際治理合作應該堅持的原則。
據介紹,隨著網路技術的日新月異和應用的迅速發展,網路資訊技術廣泛運用於國家政治、經濟、社會、軍事等各方面管理中,各國都在加速構建各自的網路與資訊安全保護體系。一些西方主要國家為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很早就制定了法律法規,並將維護網路安全納入了國家安全戰略。
王振民説:“如今,人們每天不用過橋坐船,但很多人要上網,網際網路已經變成國家非常重要的基礎設施。中國境內的網路,當然屬於國家主權管轄範圍,我國有權對境內的網際網路通過立法、司法進行管理。”因此,網路空間主權應該受到尊重,我國也同樣尊重其他國家在網路空間的主權。
網路空間和現實空間的區別在於可能有重疊,例如網路交易,可能出現在美國交錢,在中國提貨的情況,這就需要各國進行協商合作,建構大家都能接受的,網路國際治理與合作的法律框架。王振民説,目前這一領域還沒有國際上通行的規則可循。
亮點五:為太空、深海和極地等新型領域國家安全提供法律支撐
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國家安全法草案二次審議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後,不少人認為太空、深海和極地這些“戰略新疆域”有著現實和潛在的重大國家利益,也面臨著國家安全威脅和挑戰,應當將維護這些領域的安全任務納入國家安全法。
為此,新的國安法規定,國家堅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層空間、國際海底區域和極地,增強安全進出、科學考察、開發利用的能力,加強國際合作,維護我國在外層空間、國際海底區域和極地的活動、資産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馬懷德説,我國在外層空間、國際海底區域、極地等領域開展科考、資源勘探和開發利用,有利於人類的發展。事實上這些領域不屬於任何一國,需要全人類的共同努力。
中國作為一個大國,人口占世界六分之一,批准和加入了關於這些新型領域的一些國際公約,中國有權也有義務履行公約義務,對這些領域進行探索開發,造福全人類。在這一過程中,我們也有權依法保障自身的相關活動、資産和人員的安全,馬懷德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