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放開個人投資選擇權
有分析認為,“養老金入市”問題並不單單指養老金進入資本市場進行投資,而應該借此時機對我國的養老保險體系進行全面的市場化改革。
從我國養老保險體系現狀看,目前三支柱發展失衡十分明顯。第一支柱基本養老基金資金量3.5萬億元左右,分地區分散管理,僅投資于銀行存款和國債,平均投資收益率2%左右,保值增值能力較差;第二支柱企業年金資金量0.7萬億元左右,目前大型企業都是採取定制化的賬戶管理,小型計劃正逐步向標準化轉移,按照國際主流的信託管理模式,以固定收益類資産配置為主,平均投資收益率為7.6%,受資本市場波動相對明顯;第三支柱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在我國發展落後,規模極小。
對於我國的養老保險體系的市場化投資改革,北京師範大學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鐘偉表示,應當達到的最終理想狀況是,個人賬戶應明確其保險的特性,在承諾終身領取的同時實行“人死賬銷”,並在做實個人賬戶的基礎上,通過信託投資管理模式,以直接投資和委託投資的方式進行市場化投資,達到養老金保值增值的目的。不僅如此,業內人士認為,未來的養老金投資制度設計中,個人選擇權也十分重要。
博時基金總經理助理耿紅表示,養老金投資産品化應該是中國多層次養老體系發展的一個選擇。從養老金體制來看,未來隨著稅收政策的調整,第二支柱、第三支柱覆蓋面的擴大,在政策設計之中應逐步地放開個人投資選擇權,個人賬戶可以自由地轉移。比較適合的産品應該是市場配置的産品,還有全球化資産配置的産品。還應該開發適合小型計劃和個人標準化的養老金産品,具有多樣性、可選擇性和攜帶性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