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查處情況
山東莒州水泥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8日,省監控中心對山東莒州水泥有限公司進行獨立調查。調查人員出示執法證件並多次説明執法要求,企業保安仍以請示企業領導為由阻撓調查人員進入調查,10分鐘後調查人員進廠調查。通過調閱自動監測設備歷史數據發現,儘管監測數據不超標,但自動監測數據在調查人員進廠後大幅升高,懷疑存在弄虛作假行為。
在檢查人員對採樣管線檢查時,發現該企業在自動監測站房附近隱蔽處設置了配氣裝置(氮氣,氧氣),將配好的氮氣和氧氣通過輸液管和輸液針頭導入自動監測設備採樣系統,以此控制採集氣體的濃度,干擾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作,對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調查期間,企業有1名工作人員還將輸液管等造假工具強行拆除,並攜帶逃離現場。
調查人員將相關證據移交給當地公安部門,經公安部門調查,造假者為企業員工謝某,對其實施了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費縣聖凱熱電有限公司(軟體手段造假)
2014年12月17日淩晨,省監控中心對費縣聖凱熱電公司進行獨立調查。調查人員進廠後車輛遭到路障阻礙,步行5分鐘後到達站房檢查。檢查發現在調查人員進廠後S02數據大幅升高,與進廠前上傳省平臺數據差距很大,懷疑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但由於受到路障阻礙錯過最佳調查時機,未能查實具體造假途徑。
調查人員于18日下午再次對該公司突擊檢查,發現該企業自動監測設備分析儀S02濃度為1988mg/m3,工控機和上傳省監控平臺S02濃度為115mg/m3,二者數據不一致。當調查人員進站房檢查時,工控機S02數據瞬間變成與分析儀數據一致。經排查,發現在該企業脫硫DCS中安裝了數據模擬軟體,干擾了自動監控設備的正常運作。
調查人員固定好證據後與省公安廳聯繫,省公安廳責成臨沂市公安局負責查處,省監控中心現場向公安部門移交了相關證據。目前,公安部門已對該企業總工李某實施了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