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法制辦公佈了衛生計生委起草的《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送審稿)》,並公開徵求意見,這是我國首次擬制定行政法規在全國範圍全面控煙。
據調查,截至2014年,我國吸煙者達3.5億,15歲以上的人群吸煙率為28.1%,其中男性為52.9%,女性為2.4%,超過7億非吸煙者遭受二手煙危害。每年因吸煙相關疾病所致死亡人數約有150萬,超過因艾滋病、結核、瘧疾和傷害所導致的死亡人數總和。
早在1979年,衛生部等部委就發佈了《關於宣傳吸煙有害與控制吸煙的通知》,建議在群眾聚集的醫院、會場、劇場等公共場所和通風不好的集體作業場所禁止吸煙。 1987年,國務院就頒布《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規定在公共場所內禁止吸煙。2003年,我國就簽署了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于2006年1月9日生效。截至2012年,全球已有超過100個國家制定了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法或控煙綜合性立法,其中44個國家施行了全面無煙法律。但是,我國目前還未出臺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方面的專門法律、行政法規。雖然中國目前已有100多個地市先後頒布了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法律法規,然而禁煙效果卻不甚理想。
聯合國稱“宣佈‘控煙’的三十幾年來,中國的禁煙運動幾無進展”,我國“全面禁煙”淪為空談。作為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締約方,我國承諾在2011年1月9日起在公共場所全面禁煙,但是現實實施情況並不樂觀,履約以來不僅全民吸煙率不僅沒有下降,二手煙的受害者反在近4年增加了2億人。我國政府既然已經作出了承諾,就應當按照約定,做到“言而有信”,從體制上破解難題,積極地實施“全面禁煙”,這關乎國民健康,也關乎國家形象和國家信譽,遠比眼前的煙草行業所帶來的利稅和經濟數據更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