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下發了《關於貫徹國發〔2014〕25號文件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對戶口遷移政策、人口管理等問題進行部署。意見中要求,要尊重農民在進城和留鄉問題上的自主選擇權,不得採取強迫方法使農民“被落戶”。濟南、青島兩市全面放開普通高校畢業生(含往屆畢業生)落戶限制,不斷提高職業院校、技工院校畢業生和技術工人等常住人口的城鎮落戶率。
意見中要求,戶籍制度改革要堅持立足省情省力,服從服務於新型城鎮化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一圈一帶”和藍黃“兩區”等區域發展戰略部署;堅持以人為本,尊重農民在進城和留鄉問題上的自主選擇權,不得採取強迫方法使農民“被落戶”;堅持科學有序,優先解決存量,有序引導增量,合理引導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預期;堅持因地制宜,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和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資源環境等綜合承載能力;堅持整體推進,加快教育、就業、醫療、養老、住房保障等相關領域的配套改革,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
縣域突破。在縣級市市區、縣政府駐地和其他建制鎮(含濟南、青島所轄縣、市)範圍內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或合法穩定就業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