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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東省治理淘汰黃標車工作方案》(下稱“《方案》”)。《方案》要求,對於目前全省剩餘的100多萬輛黃標車,各市確保于2014年下半年淘汰現有餘量的40%,剩餘任務2015年要全部完成。為此,省政府要求,先行淘汰營運黃標車,對於環保部門已確認的黃標車也要優先淘汰,省直機關要率先提前半年完成淘汰任務。同時要求出臺黃標車“黃改綠”的政策措施,鼓勵車輛加裝尾氣凈化裝置實現由黃改綠。
全省還有黃標車111萬輛,2015年底前必須全部淘汰
所謂黃標車,是指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Ⅰ”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Ⅲ”標準的柴油車。
據統計,截至2013年年底,全省共有黃標車1165718輛,截至2014年7月1日,全省還有黃標車1110752輛。對於剩餘黃標車,《方案》對各市提出了明確的淘汰“時間表”:2014年下半年各市要淘汰現有餘量的40%,剩餘任務2015年要全部完成,也就是説,從2016年開始,山東的黃標車將被全部淘汰。
營運和省直機關黃標車優先淘汰,裝尾氣凈化裝置可“黃改綠”
《方案》明確指出,政策引導與嚴管嚴限並重,最大限度地擠壓黃標車運作空間。 明確了將對5類黃標車進行優先淘汰:對於已達到強制報廢登出狀態的和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機動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先行強制淘汰、登出;環保部門已經確認的黃標車優先淘汰;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率先淘汰黃標車,省直機關力爭2015年上半年完成全部淘汰任務;通過嚴控核發營運證和通行限行,先行淘汰營運黃標車;以治理淘汰分佈集中、污染嚴重的城市建成區黃標車為突破口,帶動縣城、農村地區完成淘汰任務。
與此同時,省政府要求,出臺黃標車“黃改綠”的相關政策和配套措施,鼓勵車輛通過加裝尾氣凈化裝置實現由黃改綠。黃改綠數量列入已淘汰數量。《方案》要求,財政部門要保障及時、足額發放補貼資金,並會同有關部門儘快研究出臺汽車安裝尾氣凈化裝置實現“黃改綠”的政府補貼政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