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五年不招生專業應撤銷◆新建院校三年內年度增設專業數不超過5個◆涉及執業資格證書專業須省級主管部門許可◆專業建設要圍繞我省重點發展的産業
日前,根據教育部有關意見,山東省發佈通知,對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與管理作出新要求。
山東省要求,高等學校專業建設要服務區域重大戰略,圍繞我省重點發展的新興産業、支柱産業和特色産業,做好長期規劃和風險評估,避免追求短期利益行為;做好充分論證,避免盲目跟風。
開展好專業自評估工作,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出現辦學條件嚴重不足、教學品質低下、就業率過低等情況時,高校要及時採取措施。連續兩年就業率較低的專業,除個別特殊專業外,應調減招生計劃直至停招。連續五年不招生的專業,應提出撤銷。
完善專業調整機制,逐步建立負面清單制度。調整專業名稱時,如調整為《專業目錄》專業(除國家控制布點專業外),按備案程式辦理;如調整為國家控制布點專業或新專業,按審批程式辦理。被調整的專業按撤銷專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