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網民楊某某(男,22歲)為賺取流量、博取眼球編造視頻,通過抖音平臺發佈嫁接視頻稱,“紹興商城裏有人明目張膽搶金櫃”等相關不實言論。經紹興公安機關查證,依法對楊某某作出行政處罰罰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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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網民楊某某(男,26歲)借助高考熱度,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通過“盯閃”軟體自導自演篡改時間併發布資訊稱,“其已通過人工智慧提前獲得今年語文、數學試題題目和答案,粉絲關注1000更新英語和物理”等。經紹興公安機關查證,依法對楊某某以尋釁滋事罪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2024年6月,網民浦某某(女,42歲)在微信群內討論“江浙滬獨生女被詐1.3億”等不實言論,並僅憑主觀聯想與某集團女高管關聯,通過網路傳播擴散造成不良影響,公安機關已依法對浦某某處以行政拘留。
2024年7月,網民“安影”在抖音發佈一段視頻,視頻圖片上附文字:“瀋陽舉辦日本天皇誕辰招待會”等相關敏感資訊。經查,視頻發佈者雷某為博取眼球,隨意轉發相關視頻,原視頻係2017年非瀋陽發生事件,經民警批評教育,雷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刪除相關抖音視頻資訊。
紹興警方提醒:網路不是法外之地,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對未經核實的資訊不輕信、不造謠、不傳謠,對故意編造、散佈、傳播謠言的,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供稿:紹興市公安局越城區分局圖文:阮天堯陳誠蔣公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