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綿陽市平武縣舊堡鄉農民工牟長金收到工傷賠償款52250元後,向綿陽市平武縣總工會送來一面寫著“依法調解促和諧 排憂解難暖民心”的錦旗表示感謝。
實際上,這僅是工會為職工維權的一個縮影。據悉,近年來,平武縣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全面推行“1+3+N”勞動爭議調解新模式,有效維護了廣大職工(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平武縣屬於老、少、邊、貧地區,既有參加國家和省、市重大項目建設的職工(農民工)流入,也有大量的農民群眾外出務工,勞資糾紛、勞動爭議等案件大幅上升。鋻於這樣的情況,平武縣整合資源,創新舉措,由工會牽頭,整合司法調解、勞動仲裁、行業主管部門三方職能,根據調解工作需要,必要時融入法律援助或邀請鄉村幹部、鄉賢等力量參與調解工作,構建“1+3+N”勞動爭議調解新機制。
在具體推行過程中,工會與平武縣法院簽訂《訴調對接合作協議》,在縣法院掛牌“法院+工會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室”,細化明確了落實多元化解糾紛、提高調解質效、優化司法服務等措施;工會設立勞動爭議人民調解委員會,聘請2名專業法律工作者、3名勞動仲裁員為調解員;縣法院落實案件審查前置機制,在辦理勞動爭議訴訟案件時,以派單方式將調解案件派發給工作室,工作室專業調解員迅速介入,積極與勞資雙方溝通協調、調查案情、了解訴求,力爭達成調解協議。工會相關負責人介紹,同時,聯動縣總工會勞動爭議人民調解委員會和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調解成功的案件進行司法確認,通過出具《民事裁定書》或《勞動仲裁調解書》等方式,將工會調解成功的調解協議司法確認為更具約束力的法律文書。工會勞動爭議人民調解委員會按規定跟進裁定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的履行情況,及時協調解決履約中存在的問題,確保調解協議約定事項不折不扣的執行落實到位。
據了解,近三年,工會通過勞動爭議調解新機制共成功調解案件16件,當事人到縣法院進行司法確認13件,在縣勞動仲裁委置換《勞動仲裁調解書》2件,為廣大職工(農民工)挽回經濟損失180余萬元。(綿陽市總工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