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修訂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遏制耕地“非農化”管控耕地“非糧化”

來源:四川日報 時間:2022-03-31 09:42:17編輯:周維
聚焦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
●嚴格耕地保護措施,控制耕地轉為建設用地或者其他農用地,實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
●建立耕地保護補償激勵機制和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按照誰保護誰受益和誰破壞誰修復的原則進行獎懲,推進耕地保護和生態修復
土地制度是國家的基礎性制度,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長治久安。為貫徹國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新要求,適應新時代土地管理工作新需求,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我省啟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的修訂。3月29日,《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修訂草案)》提請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
完善耕地保護措施,嚴守耕地紅線。《實施辦法(修訂草案)》明確,耕地保護黨政同責,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地方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為耕地保護第一責任人,細化政府及主管部門職責,確保全省耕地總量不減少、品質有提高;嚴格耕地保護措施,控制耕地轉為建設用地或者其他農用地,實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落實耕地佔補平衡,建立補充耕地指標省級統一交易制度,實施土地開發整理,加強設施農用地管理和閒置管理,遏制耕地“非農化”,管控耕地“非糧化”;嚴格永久基本農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規定涉及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的,佔用單位應當對所佔用永久基本農田進行耕作層剝離再利用;建立耕地保護補償激勵機制和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按照誰保護誰受益和誰破壞誰修復的原則進行獎懲,推進耕地保護和生態修復。
修訂草案突出國土空間規劃的引領和剛性約束作用,明確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細化四級三類規劃的編制、審批流程,統籌用途管制、耕地保護、用地管理、地上地下空間利用,通過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現土地管理和利用全過程管控;嚴格國土空間規劃的修改條件和程式,將國土空間規劃的執行情況作為土地督察重點內容,明確違規修改規劃的相應責任;建立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制度,優先保障國家和省重大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項目和重大産業項目用地,明確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和農村宅基地作出合理安排。修訂草案明確,下放土地轉用、土地徵收和臨時用地審批以及國有“三荒地”開發、宅基地農用地轉用、違法用地執法等事權,優化管理流程,壓實屬地責任;加強土地管理資訊化建設,建立執法協作和資訊共用機制,完善動態巡查和信用監管制度;規範建設用地審批,統籌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支援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中小企業園用地需求,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修訂草案立足民生保障,注重解決群眾關注問題,明確完善預公告、調查、評估、安置方案、補償登記、協議簽訂等土地徵收程式,兼顧徵地決定執行與農民合理訴求,保障被徵地農民的知情權、救濟權等合法權益;細化徵地補償安置標準、方式及要求,明確區片綜合地價、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確保被徵地農民生活水準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統籌節約集約用地與農民合理居住需求,重新調整全省農村宅基地面積標準,並明確省級控制上限、市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標準,細化宅基地申請和審批流程,保障農村村民戶有所居。(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