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辦公廳印發《關於在縣鄉兩級開展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指導意見》全文如下。
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以下簡稱票決制),是指政府在廣泛徵求意見建議基礎上提出民生實事候選項目,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以代表投票表決方式確定正式項目後再組織實施,並接受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監督的制度。為進一步推動民生實事項目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提升興辦民生實事的實效,根據黨中央和省委有關決策部署,現就在全省縣鄉兩級開展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緊圍繞黨中央和省委有關決策部署,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優勢和人大代表主體作用,促進民生實事項目與群眾需求精準對接,推動政府興辦民生實事更加科學、更富成效,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堅持黨委領導、各方協同。堅持把黨的領導貫穿票決制工作各方面全過程,充分發揮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支援和保證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和監督權,支援和促進政府依法履職、積極作為,構建“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實施、群眾參與”的興辦民生實事工作機制。
——堅持發揚民主、匯集民智。充分發揚人民民主,將群眾所需作為民生實事項目決策的重要依據,擴大人大代表和群眾的參與度,開展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實現民生項目代表建議、項目實施代表監督、實施效果代表檢驗。
——堅持實事求是、穩妥推進。結合實際、因地制宜,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既要關注重大民生實事項目,又要解決群眾身邊小事、急事、難事;既要回應群眾現實需求,又要考慮本地財政狀況,區分輕重緩急,科學穩妥推進。
二、工作程式
(一)徵集項目建議。政府發佈民生實事項目徵集公告,向社會各界廣泛徵集項目建議,對徵集到的建議項目進行匯總梳理遴選,形成民生實事項目庫。
(二)確定候選項目。政府從項目庫中提出民生實事建議項目,並從必要性、可行性、公益性、普惠性等方面開展論證評估,在徵求縣(市、區)人大常委會、鄉鎮人大主席團意見後報同級黨委研究審定。審定後的建議項目作為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票決的民生實事候選項目。候選項目原則上應能夠于當年實施並完成,確需跨年度的要明確年度實施進度。不具備保障要素或可能增加群眾、企業負擔和政府債務風險的項目等,不得列入候選項目。
(三)開展審議票決。候選項目由政府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議,並向大會作説明。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要將審議候選項目納入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議程,安排必要時間,保障代表充分審議。人民代表大會全體會議通過票決辦法,依法按程式票決出正式項目,票決結果向社會公開。
(四)抓好項目實施。政府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對票決出的民生實事項目制定實施計劃,落實政策、土地、資金等要素保障,加強過程督查和品質管控,保障項目順利實施。因客觀原因導致項目確需調整的,政府要報同級黨委同意後,按職責許可權由縣(市、區)人大或其常委會、鄉鎮人大批准調整。
(五)強化監督推動。縣(市、區)人大常委會、鄉鎮人大主席團要將票決出的民生實事項目實施情況列入年度監督工作計劃,通過組織代表視察、專題調研等方式,加強項目實施全過程監督。對跨年度實施的項目,要在下一年度繼續開展監督,推動項目如期完成。
(六)開展評價問效。縣(市、區)人大或其常委會、鄉鎮人大要聽取和審議本級政府上年度票決出的民生實事項目實施情況報告,結合審議情況開展工作評議。對滿意度不高的項目,由政府或政府委託的有關部門作情況説明。評議結果報同級黨委,並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
三、組織領導
各地、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準確把握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推動高品質發展的目標要求,充分認識開展票決制工作的重要意義,把開展票決制工作作為推動解決基層民生問題的重要抓手,堅持上下聯動、各方協同,為票決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級黨委要加強對票決制工作的領導,統一部署、精心組織。各級人大要加強對票決制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研究並推動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各級政府要建立民生實事項目統籌機制,切實抓好重大民生項目的規劃和推進。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健全工作機制,認真履職盡責,努力把實事辦好、好事辦實。工作中的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要及時向同級黨委請示報告,確保票決制工作依法、穩妥、有序開展。
各地可根據本指導意見,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意見或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