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立並舉”推動基層減負常態長效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2-09-16 16:48:18編輯:肖婷源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規範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中明確了8項具體任務,對推動基層減負常態長效有很強的指導意義。
“不得”是破除形式主義的關鍵。《意見》中提到了10個“不得”,如“黨政群機構不得將自身權責事項派交村級組織承擔”“不得要求村級組織填報表格、提供材料”“不得要求村級組織對口掛牌”等等。這些“不得”為基層組織工作做了大量“減法”,為村幹部“輕裝上陣”提供了有力支撐。靈活評價村級組織開展工作情況,能大大減輕村級組織和村幹部的工作量。
制度機制建設是創新推動村級組織工作的務實舉措。《意見》在體制機制建設上提出了許多具體舉措,如“建立健全村級組織工作事務分流機制”“探索以清單等方式規範公共服務事項”“建立以解決實際問題、讓村民群眾滿意為導向的村級組織考核評價機制”“完善部門政務資訊系統基層治理領域數據資源共用交換機制”等。制度機制建設是創新村級組織工作的實招,清單式的服務事項指導村級組織規範工作、重實績的評價考核、可共用的資源,會大大減少基層幹部“在路上”的時間,這都將有力推動村級組織服務能力提升。
減負是手段,推動鄉村振興才是最終目的。《意見》中所提到的“破”與“立”是為了把村級組織和村幹部從形式主義的束縛中解脫出來,從而讓村級組織和村幹部騰出更多的時間、精力來抓好鄉村振興。基層減負,村級組織和村幹部更要增強工作主動性,充分發揮黨建引領和“領頭雁”作用,集中精力抓好産業發展、基層治理和民生服務。當前,鄉村振興是基層組織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聚焦鄉村振興戰略20字方針和五大振興具體內容,以産業發展、基層治理等為抓手,大膽探索,聚力創新,努力繪就一幅鄉村振興美好畫卷。(四川犍為縣委組織部 吳景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