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一面印有“辦利民之事,懷愛民之心”的錦旗送到了銅梁區公安局巴川派出所,群眾楊女士感謝民警代金鳳為其及時解決困難。
“代警官您好!我的卡被凍結了,需要提供什麼資料才能解凍呢?”這是民警代金鳳收到楊女士的短信內容。因楊女士做外貿生意,加上疫情原因,資金週轉困難,民警查詢其賬戶內有115萬餘元資金被凍結,而涉案金額只有16800元。
在了解情況後,銅梁區公安局法制支隊副支隊長劉洋及時同民警代金鳳溝通。在通過分析案情、收集證據核查後,公安機關最終對該賬戶內不涉案的資金解除凍結,解決了當事人的燃眉之急,贏得了好評。
規範執法有了堅實的法制保障,民警的工作品質與效率只增不減。這是銅梁區公安局長期不斷提升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制度化、規範化、法治化水準的一個縮影。
“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展以來,銅梁區公安局堅決落實中央和市委決策部署,深入踐行‘靠前一步、主動作為’的警務理念,紮實在制度機制上下功夫,把建章立製作為促進教育整頓成果制度化、體系化、長效化的有力措施。” 銅梁區公安局法制支隊支隊長張鋒介紹到。
銅梁區公安局努力用制度思維和制度方式補短板、堵漏洞、固根本。目前,已制定出臺服務群眾、執法辦案、隊伍建設等方面制度機制,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分類施策、突出為民實踐,確保制度行得通、立得住、見實效。
分類施策 服務大局落實落細
為抓實抓細建章立制工作,銅梁區公安局從嚴抓實制度執行,突出制度解讀、突出剛性檢查、突出績效管理。
建立《銅梁區公安局案件主辦民警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規定在案件受理後,辦案部門負責人將案件偵查、辦理工作指定由一名主辦民警負責及一名或多名民警協助,確立主辦民警、協辦民警對所辦案件承擔職責。
同時主辦偵查員辦理的案件與執法品質及個人績效考核掛鉤。對工作成績突出的主辦偵查員,在立功、授獎、晉職、晉級、評先評優等方面實行優先和傾斜,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
由各項制度牽頭制定單位對已出臺制度機制及時開展解讀宣傳工作,推動全警學制度、懂制度;對制度執行情況組織開展督察檢查,發現問題的及時通報督促整改。
據悉,2021年銅梁區公安局通過 “廢改立”,有效整治了頑瘴痼疾,提升了執法能力和水準,在年度全市公安機關執法品質考評中獲得第一名。
問題導向 完善制度標本兼治
教育整頓期間,銅梁區公安局以問題整改促隊伍管理,著力健全完善管人管權管事的長效制度機制。
以制定完善《重慶市銅梁區公安局執法品質考核評議規定實施辦法》等10余項規定為指引,建立案件主辦民警、法制員、所隊領導、法制民警、分管局領導和一把手負責的六級工作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挂責任。嚴格落實一案一審一評機制,堅持日審核、月考評、季考核、年運用的執法品質考評模式,案件品質穩步提升。
同時,針對排查、糾治的頑瘴痼疾問題,銅梁區公安局通過集中治理、健全機制、開展培訓等方式,把專項整治不斷引向持續、引向深入,有效防止共性問題發生反彈,有效促進隊伍正規化建設。
銅梁區公安局兩次獲評全市執法示範單位,2020年獲評全國公安機關執法示範單位榮譽稱號。近三年來辦案過程中未發生一起無犯罪事實、非法證據排除證據不足,被檢察機關不捕、不訴及法院判決無罪的案件,未出現一起行政復議、訴訟被撤銷、變更案件。
優化機制 務求實效服務於民
銅梁區公安局堅持把群眾滿意作為評判為民服務成效的重要尺規,不斷優化執法服務機制,持續深化“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取得了顯著成效。
針對近年來群眾信訪投訴案件中,傷害案件佔較大比重的特點,銅梁區公安局根據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重慶市銅梁區公安局辦理涉傷害案件工作規定(試行)》並下發全局執行,有效規範了傷害案件辦理,增強了群眾安全感滿意度,切實解決信訪投訴多發的問題。
此外,銅梁區公安局制定了《重慶市銅梁區公安局特邀法律顧問制度》,明確法律顧問人選、履行職責、權利義務,以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專業特長和參謀助手作用,協助區公安局處理法律方面事務,防控執法風險。(龔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