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2日14時許,劉女士抱著娃匆匆來到高新區公安分局香爐山派出所值班大廳求助民警,稱自己在網上刷單,因為錢不夠了業績沒有完成導致不能提現,希望民警能夠出面和對方協調把刷單的成本12646元錢要回來,刷單賺取的幾千元報酬就不要了。
聽完劉女士的描述,值班民警告知劉女士遭遇了電信詐騙,就算劉女士再刷一單完成了業績也照樣提不了現,劉女士對民警的話半信半疑,稱其平時看過不少電詐預防知識,對刷單騙局有所了解,希望民警仔細了解情況後再下定論。值班民警兵分兩路,一邊根據劉女士提供的嫌疑人賬戶資訊開展緊急止付工作,一邊仔細了解劉女士被騙經過。
原來,2022年1月21日下午16時許,劉女士被微信好友拉入一個微信群裏,群中有人稱這是某公司的特邀客戶群,有特別優惠的活動邀請大家參加,讓大家下載聚鑫科技APP了解情況。接著群裏就有人諮詢下載情況及收入情況,劉女士看很多人曬單,當時有點心動也想加入,但是忽然看到群裏發佈公告説説此次活動結束了,想參加需要等下次機會。
1月22日上午8時許,群裏又開始熱鬧起來,群裏不斷的有人稱在那個聚鑫科技APP賺了錢,發紅包給大家搶,劉女士在群裏搶了5個紅包共計70.41元,劉女士見自己在群裏隨隨便便就入賬的70元,頓時心動了,於是就下載了 “聚鑫科技” APP。
然後劉女士就收到客服發來的一個連結,一通操作註冊後,劉女士根據客服要求在網頁裏通過轉賬充值的方式購買了兩個商品,每次購買的數量不一,第一次劉女士購買了288元,經過換算後賬戶餘額398元,劉女士看著賬戶餘額變多,於是根據客服指示購買了第二筆、第三筆,這個時候賬戶餘額為17222.74元,劉女士要求提現時,客服再次告訴她説只有充值四次才能提現,劉女士和客服商量自己沒有錢了,能否將自己本金退回,客服稱讓其再想想辦法,無奈之下劉女士報警求助。
值班民警看完劉女士的聊天記錄和所謂平臺記錄,才明白了劉女士被騙的經過和大多數遭遇網路詐騙的一樣,起初都是因為貪圖一點點小便宜,同時又自認為自己有防詐騙意識,自己不會被騙,然後一步步掉入嫌疑人精心編織的詐騙陷阱中,隨著投入的錢越來越多,沉沒成本越來越高,就算中間有所懷疑,但因為捨不得前期投入做不到及時止損結果往往造成了更大的損失。劉女士正是貪圖了70元的小利,損失了12646元,教訓慘痛。隨後民警再次對劉女士進行了反詐宣傳,劉女士後悔地説:“我就是因為在群裏輕易搶到了紅包,才以為這個刷單是真的,不是騙局,結果還是吃了大虧。”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高新公安提示您 :不要隨意添加陌生人的微信和掃描陌生人提供的二維碼,更不要隨意洩露個人隱私。另外,刷單都是詐騙,且本身就是違法行為,無論真假,都不要去嘗試。如發現已上當被騙,請務必保持冷靜,保存好相關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及時撥打110或前往就近公安機關報警。(龔軒)